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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把美国重新献给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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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把美国重新献给上帝?

作者:刘军宁

全球最强大的国家,为什么要跪向神?

全球最强大的国家跪向神,这不是软弱,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有力量的姿势。

“把美国献给上帝”这句话,在美国的先贤中有很多人讲过,但讲得最具体、最完全的版本是美国共和党前众议院议长纽特・金里奇所讲的。他说:“我们的权利,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来自上帝。”如果再引申一下:我们的美国不是来自人民,而是来自上帝。当一个国家忘记了这句话,它就已经开始失去自己。

这是2026年5月17日庆典的根本原因——不是遗忘,而是归回,回归到上帝的轨道上。因为美国人走着走着就偏离了主的道。

美国历史依据

选择在5月17日举行庆典的第一个历史原因是在250年之前,1776年的5月17日,先贤们选择了跪下——弯下膝盖,跪向上帝。

在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决议期间,当时的美国正准备打独立战争,在最艰难的时候,他们没有召开军事会议,而是发布“禁食、羞愧与祈祷日”,呼吁全民向上帝认罪、悔改、祷告。当时约翰·亚当斯与华盛顿都在场,在枪炮声中,那一代人选择在上帝面前屈膝,祈求在反抗暴政的斗争中获得神圣的庇佑。

我们可以把它跟发生在中国的事情进行一个比较:在那一年,一些中国人也选择了屈膝,但是他们屈膝在了人民大会堂的台阶上,他们在反抗暴政的斗争中,没有试图寻求神的庇佑。

在250年后的同一日期,川普总统宣布“Rededicate 250”,把2026年5月17日定为再次把美国献给上帝的日子,这个日子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有一个非常具体的明确的历史渊源。他们第一次把美国献给上帝的时候,的确有很大的果效——就是导致了美国在独立战争中的胜利。

把美国再次献给上帝,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刻意的历史宣誓,美国从未以自身为完美、始终承认需要归向更高的权威。

《圣经》依据一:250年 = 五个禧年周期

前面讲了美国的历史依据:250年前美国人第一次把美国献给上帝,2026年美国人第二次把美国献给上帝。这里面还有一个属灵的历法。说起《圣经》,大家都知道,在《旧约圣经》的节期制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叫“禧年”(Jubilee)。《利未记》 25章10节:“第五十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每五十年为禧年——释放奴隶、归还土地、债务勾销、万物更新。

禧年,“Jubilee”的词根本义来自“公羊角”。在这一年,需要吹公羊角来宣告禧年的开始,而且确立禧年——要把它与其他年区分开来,让这一年成为圣年,承认上帝对一切的主权,宣告赦免,重新调整生命的方向,重新专注于对上帝的敬拜。

禧年是再次确认让自己回到上帝轨道的一年;禧年是属灵历法上的重新开始,是在上帝面前告别过去、领受新的使命的一年。

美国建国的250周年是属灵历法上的重新开始,是在上帝面前清算过去、领受新命的时刻。

《圣经》依据二:《历代志下》

再次把美国献给上帝的属灵历法的依据,《圣经》中也有个很明确的文本依据,在《历代志下》7章14节:“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

这一节经文不是应许,而是条件——上帝列了四个前提,缺一不可,次序分明。

满足了这四个条件,上帝就会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

国家的命运与其对上帝的态度直接相关——这是被现代世俗主义刻意回避的逻辑——特别是在中国,不论是争取自由的,还是压制自由的,他们都刻意回避这个逻辑。而这却是整部《圣经》历史的核心原则。《申命记》28至30章用整整三章描述了这一规律:顺服带来祝福,背离带来咒诅,悔改仍可带来复兴。这个也是把美国重新献给上帝背后的属灵逻辑。

四个不可缺失的条件:《历代志下》7:14

第一谦卑承认自己的不足,承认自己的罪。

第二,祷告真实地向上帝呼求。这不是像抽签烧香那样的宗教仪式,而是生命的依托。

第三,寻求寻求上帝的面,要跪向上帝,要与神同在,建立与上帝的连接。

第四,转离。转离恶行,付诸行动。而不仅仅是情感上的悔恨,或者像中国一样——流行给组织上写一封检查,那是不够的。

富兰克林与麻雀:为顺利立宪祷告

说一个《富兰克林与麻雀》的故事,来再次确认这一点。富兰克林是美国早期建国者当中很重要的一个人物。

第一次把美国献给上帝发生在1776年5月17日,1776年之后是独立战争的胜利,到了1786年,美国开始制定《宪法》。但是建国通常需要两个步骤,首先是摆脱旧的政权,然后同时还要建立新的政权。

按照《出埃及记》的原理,当以色列人摆脱了法老的为奴之地,这只是他们成功的第一步。下一步,他们必须与上帝立约,这样才能建立一个不同于法老秩序的秩序。当时的美国人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在独立战争胜利之后,面临制定《宪法》的问题。

1786年在费城制定《宪法》的时候,来自13个殖民地的代表争吵不休,议程毫无进展,几乎要失败。当时天气特别热,也没有空调,以至于大家都已经很绝望了。这个时候富兰克林站出来,他向着华盛顿总统,向所有的代表发表了一段讲话,大意是:“我活了很久……上帝主宰着人类的事务。如果一只麻雀没有祂的注目都不会掉在地上,那么一个帝国的崛起有可能离开祂的帮助吗?

麻雀几乎是最小的一种鸟,但是没有上帝的同意,一只麻雀也不会掉到地上。建立一个帝国,不是Empire,不是那种君主制的帝国,而是一个新的国家。没有上帝的帮助,怎么可能建立起一个大国呢?所以当你们想建立一个大国的时候,你们应该转向谁?应该转向耶和华,应该寻求耶和华的帮助。

麻雀的故事来自《马太福音》第10章29节:“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他也引用了《诗篇》第127篇1节:“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建造美利坚,你们想建造美利坚,那就是徒劳,而且他们争论不休、没有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他在结尾的时候提出一个建议,说:“以后我们每天早晨开会的时候祷告,结束的时候祷告。”这就回应了上面的四个条件的第一个——向耶和华祷告,这是美国成功建国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

我们看到不仅当年是这样,今年还是这样。在2026年5月17日,我们也看到了一整天的祷告,是四个条件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枢纽。祷告,表达自己谦卑,表达自己寻求上帝,表达自己转离过去的恶行。

这是当时富兰克林在立宪会议的场景,是一幅油画,当时没有照相机。

国家与上帝的关系:《圣经》的真理

国家与上帝关系的原理在《圣经》中。《诗篇》中有一段话:“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篇》33:12)

美国证明了这一点:建国者们用他们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今天的美国人,包括那些追随上帝的总统也证明了这一点。《申命记》里面用三章来描述:顺服带来祝福,背离带来诅咒,悔改仍可带来复兴。在《旧约》中,这有着特别深奥的意义。

“十诫”是原理;《申命记》是说明和扩展;《约拿书》里面尼尼微,是案例。《旧约》包括三个部分:原理、说明和案例。

《旧约》所阐释的国家与上帝关系的原理,适用于一切国度,古今中外,无一例外。

上述“国家与上帝关系的原理”,解释了美国的成功,也解释了中国当年为什么没有成功。

“十诫”:献给上帝的实质内容

前面讲的第四个条件是转离恶行。转离恶行的标准是什么?转离恶行的标准,在神学上意味着回归上帝在西乃山颁布的“十诫”。

“十诫”是一个国家把自己献给上帝所要遵守的实质性内容:接受“十诫”,践行“十诫”,才是把自己的国家献给了上帝。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十诫”是上帝与国度、与以色列以及以色列的每一个国民之间最重要的约,是唯一写成文字的约。

第一诫: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诫:当孝敬父母

第六诫:不可杀人

第七诫:不可奸淫

第八诫:不可偷盗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不可贪恋

第一诫的震撼:“我是耶和华最高的主,你的神。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十诫”的内容,有个别地方的翻译我稍微改动了一下。特别要讲的是“第一诫”:我是耶和华。“耶和华”在英文里面的表达是Lord,四个大写字母L、O、R、D,“耶和华”在这里的意思是“最高的主”,所以英文并不是“I Am Jehovah ,Your God”,而是“I Am The Lord,Your God”。

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这是对一切偶像崇拜最根本的宣战。

它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耶和华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耶和华是天地万物的终极尺度;耶和华是最高的主宰,一切权柄属于耶和华;耶和华是真理的颁布者,一切真理出自耶和华。

它也意味着四个否定:人不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而是被创造者;人不是天地万物的终极尺度——像希腊哲学家所说的那样,耶和华才是;人不是人间最高的主宰,法老也不是,耶和华才是;人不是真理的颁布者,耶和华才是。

近现代人类罪恶的开始,比如启蒙运动的遗产:人认为自己在上面四个方面可以取代上帝定义善恶。现代文明的深层危机,包括美国的危机,正是将诸多的人造之物放在了只属于上帝的宝座上。换句话说:人想僭越,想要取代上帝。

如何纠正这一点?让我们重温“第一诫”:承认耶和华是最高的主,是我们的神,除耶和华之外没有别的神。

“I Am The Lord,Your God”在英文版本当中,没有用中文版本中的“耶和华”,而是用Lord(主),我觉得这是和合本《圣经》翻译得不好的地方。如果“我是主”翻译成“我是耶和华”的话,那么不懂希伯来文的中国人就不知道“耶和华”是什么意思,但是“主”这个字,中国人是完全知道什么意思的。

“十诫”刻在美国公共建筑上:按照“十诫”治理国度

准确地说,美国是一个按照“十诫”治理的国家,不是按照党章治理的国家。从美国建国一开始,“十诫”也刻在了各种公共建筑上。

美国最高法院:法庭上方雕刻着“十诫”石板——美国最高的法律权威,承认在自身之上有更高的律法。

国会大厦:摩西与十诫的形象在整个建筑中反复出现——立法者承认自己是在更高律法下行事。

前两天川普还再次呼吁,要求把“十诫”带回到公共场所中。因为“十诫”在美国就像教会一样经历了很多的坎坷,不断遭到无神论者的排斥,甚至包括无神论总统的排斥。他们处心积虑地要废除“十诫”:废除“十诫”作为美国治国的根本原理,废除“十诫”对美国的指导作用。

麦迪逊的预警:没有信仰,《宪法》将名存实亡

麦迪逊:“宪法只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人民而设,对于任何其他人,它都是完全不够的。”没有信仰的根基,宪法就会沦为强权的工具。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其他国家看到了。这是美国建国者的信念,这些话亚当斯也说过。

这里所说的“道德”是什么道德?是耶和华的道德。是什么宗教信仰?是对耶和华、对上帝、对神、对耶稣的信仰。不是对安拉的信仰,不是对佛教的信仰,不是对释迦牟尼的信仰,而是特指对上帝的信仰。所以,如果没有对上帝的信仰,美国的宪法将名存实亡。

逻辑的反推——这句话意味着:若美国人民失去了道德和信仰,美国的宪法将沦为当权者的工具。就像在其他国家一样,宪法文本不能自动产生自由——自由需要有信仰根基的公民来捍卫。因为自由来自耶和华,不信仰耶和华就不会得到自由。在中国,也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历史只有两种政治秩序的原型:以“十诫”为尺度

以“十诫”为尺度,历史上,也包括今天,只有两种政治秩序的原型:

一个是法老的国度——法老秩序。法老既是国王,又是神邸;他们定义善恶,颁布律法;他们的话就是真理,他们的权力无边界、无约束;效忠法老将意味着要交出良知和判断。

一个是上帝的国度——神定秩序“十诫”置于一切权力之上;没有任何国王可以称自己有绝对的权威,要求别人绝对忠诚;权力是有限的,上帝是无限的;法律可以问责,因为“十诫”在人的律法之上。

这正是美国有这样的宪政和有限政府的神学根基,若没有这样的神学根基,就没有今天美国的宪政和有限政府。

建国先贤:建立在磐石上,而非沙土上

美国的建国智慧表明:美国的建国先贤们认识到美国是建立在信仰的磐石之上,而非建立在世俗的沙土之上。

美国的建国先贤们在设计共和国时,他们心里揣着的是《出埃及记》。

他们知道:人性是堕落的——没有制度的约束,最美好的人也会败坏。

他们知道:权力是腐蚀性的——任何个人和集团都不应该被完全信任。

他们选择:不把国家建立在“人民主权”的沙土上。

他们选择;建立在“上帝赋予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块磐石上。

在美国的建国初期,“民主”是一个贬义词,美国宪法里面“民主”一次都没有出现过,直到很晚的后来才出现了“民主”这个词。所以美国人也从来不强调抽象的、绝对的人民主权,因为这是一个与“十诫”的“第一诫”相抵触的,假如人民有主权的话,它是来自神,来自耶和华的委托,就像财富一样。

人民只是耶和华在人间的受托者,就像他们选出来的总统一样,耶稣也印证了上面这句话。耶稣在《马太福音》7章24节中说:“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 理所当然,国家应当建在真理的磐石上。把房子盖在沙滩上的就是愚拙的人,这样愚拙的人我们见到的太多了。

跪下,是为了站立

当人们把一个国家献给上帝的时候,在上帝面前是要跪下的。人不应该跪向法老,而应该跪向上帝。只有向上帝跪下,在法老面前才有勇气站立。

向上帝跪下,这是人类最有力量的姿势。知道在谁面前跪下的国度,就不会在任何人间权力面前跪下。承认需要上帝怜悯的国家,就不会将政府神化为全能的救世主。

所以摩西在旷野的40年——不是失败,而是预备,甚至也是试炼,为进入新的国度做好准备。

以色列人出埃及——不是因为他们足够强大,而是因为上帝的手移开了法老的力量。

没有上帝的帮助,以色列人不可能摆脱法老的奴役,就像富兰克林所认识到的:没有耶和华的帮助,一只麻雀都不会掉到地上,更不用说建国这样的大事。

每一个文明必须回答的问题

问题从来不是“我们够不够强大”,而是“我们委身于谁”。委身于法老:即委身于会腐败的权力;若权威来自人,终将消逝;历史上的法老无一例外。信靠上帝:信靠永远供应的上帝;相信权威来自上帝,永不磨灭。这是宪政秩序的唯一根基。

赓续圣约,回归十诫

对美国来说,把美国再次献给上帝,意味着赓续耶和华与以色列那样的圣约,回归“十诫”。

不是献给法老当人矿,而是献给上帝当圣民。在《出埃及记》里面有一句名言——上帝希望祂的选民做圣洁的祭司,做神的子民。所以,美国选择在250年之后,Rededicate 250,在第五个禧年,再次跪下,重新献给上帝。

对中国来说,中国的出路是从法老的国度走向上帝的国度。

这不只是一个美国要回答的问题,是每一个在法老阴影下挣扎的国家迟早必须回答的问题。

《圣经》上讲的故事,在很多中国人看来是神话,是迷信,但是美国人用事实再次证明:“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参《诗篇》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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