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之门

从我到我们——福音如何建立圣约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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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到我们——福音如何建立圣约共同体

作者:赵晓

编者按:福音不只拯救一个个“我”,更在基督里呼召我们成为彼此相属的“我们”。从蒙恩得救,到彼此倾听、相爱与承担,福音也在我们共同的生命中结出果子。愿我们在基督里从“我”走向“我们”,成为祂所喜悦的圣约共同体。

引言:一张饭桌的转化

前一段我们家和另外两家人在一起吃饭,饭桌上有作父母的夫妻,也有年轻的孩子们(都是20多岁的成年人)。大家原本是想借着吃饭彼此交流,可是谈着谈着,基本上全是大人在说话,爱说话的人越说越多,慢慢就成了桌上的“麦霸”;不爱说话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几乎没有开口的机会。

我坐在那里,觉得越来越不对劲,于是我提出:“既然我们今天坐在一起,就应该让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说话机会,尤其是年轻人,我更愿意听听他们在想什么。所以我们不妨借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基本精神,每个人轮流讲三分钟,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其他人不要打断,大家都安静地倾听。”

结果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规则,竟然转化了整个饭局的聊天氛围。有一位年轻的女孩,在受尊重、有安全的氛围中,竟然哭着讲出了自己小时候在家中受到的伤害,她的男朋友就坐在旁边,听完后马上表示:“以后我一定要更多地爱你。”男朋友的母亲也跑过去抱着女孩对她说:“以后我会把你当女儿来爱。”还有一位年轻人,一开始轮到他发言的时候,总是说我没啥好说的,回避发言,于是轮过,可是随着大家谈话渐入佳境,他终于开口了,说“我有话说了”,最终他告诉他爸爸说:“你太爱插话了,平时我们在家里一说话你就插话,而且声音还特别大,所以我才不说话了。”更有意思的是一对夫妻,平时总是妻子滔滔不绝,丈夫一言不发,可是当丈夫真正得到属于自己的三分钟,他的表达充满光彩,精神状态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那顿饭大家都吃得很开心,每个人也都特别开心。我提出的那条规则并没有制造出在座那些人的思想、感情或者智慧,他们本来就有,只是规则释放了大家,平时他们没有得到这个机会;那条规则只是暂时地约束了强者,保护了沉默者,让原本被遮蔽的生命得以显露出来,发出了声音;所以,我们经常说的所谓“沉默的大多数”,其实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公共秩序里,没有为他们的声音留下位置。

我也忽然意识到:这不只是一顿饭的问题,这其实就是治理的问题。什么是治理?非常简单,治理就是我们如何共同生活,只要两个人开始共同生活,治理就已经开始了。谁来管钱?谁先说话?谁说得多?谁决定话题?谁有最后的决定权?如果生了孩子,父母是否天然就比孩子更有道理?丈夫是否真正愿意听妻子讲话?声音大的人是否总在不知不觉中占领了全部的空间?沉默的人是真的没意见,还是早已觉得说了也没用?

可见,一张饭桌上可能坐着不同的人:可能坐着法老、坐着沉默者、坐着消费者;一张饭桌上,也可以开始学习共和国(见《自由与共和》,作者赵晓)。我说“共和国”,不是说家庭要变成议会,凡事都要民主投票;更不是说父母与儿女之间没有秩序,丈夫、妻子也不再有各自的责任。我借用这个词,只是想表达一个非常朴素的原则: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独立、有自由、有尊严,有自己的想法和声音、有责任;强者需要约束自己,弱者也可以真实地发声;不同的意见不等于背叛,彼此相爱也不等于彼此相同。这也是我最近在一篇文章里谈到的“声音里的共和国”。

说到底,“共和国”就是一个非常朴素的原则:保障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与此同时又是共和的,而不是孤立的或者个人的。所以一张饭桌上我们可以看到两极:可以看到“法老”——强者“麦霸”状态,弱者不说话,对异见零容忍;也可以看到共和国的范畴——强者约束自己,弱者可以发声,容忍异见。

所以,“共和国”是一个很有用的治理概念,不仅在国家层面,也在家庭等各个方面,甚至在一张餐桌上。但是这个词本文只借用一次,因为《圣经》给了我们一个更准确也更加有力量的词——“圣约共同体”。它比“共和国”多出来的恰恰是本文整篇信息的关键。先看“圣约共同体”比“共和国”多在哪里?

规则可以保证每个人三分钟,却不能保证大家愿意认真地去倾听;程序可以限制“麦霸”,却不能除掉人心中的法老;制度可以保护声音,却不能医治声音背后的伤害。

谁能改变人心?谁能让强者甘愿限制自己?谁能使沉默者重新得到尊严?谁能让自由不走向分裂,又让合一不吞没个人?这就把我们带到福音,也带到本篇的核心经文:“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罗马书》12:5)

我们通常不这么讲,我们觉得福音就是个人得救,信主是“我”和神的关系,“我”信祂就行了。但事实上我们这许多人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讲的是“圣约共同体”——不仅是独立自由,更是彼此相处;不仅是我们所熟悉的两个人之间的商业的契约,更是我们一起在基督里神圣的约;不仅是保留每个人的声音,更是来到基督里得到医治和连接。

我们的问题是:我们很会讲“在基督里”,却很少讲“互相联络”;我们很会讲“个人得救”,却较少讲“成为一身”;我们很会问“你得救了吗”,却很少追问:“你的得救,是否改变了你与别人共同生活的方式?”

本文的信息只有一个中心:福音不只拯救一个个孤立的“我”,还要在基督里建立一个彼此相属的“我们”。

一、我们已经离开埃及,埃及是否离开了我们

《圣经》中的救赎首先是从埃及讲起,神对摩西说:“所以你要对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重重地刑罚埃及人,救赎你们脱离他们的重担,不作他们的苦工。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救你们脱离埃及人之重担的。”(《出埃及记》6:6—7)这里讲到的不是救赎摩西等一个个的人,而是“救赎你们”——整个以色列民族。

请大家注意,救赎不仅仅是出埃及——离开一个受奴役的地方——而是进入到神的里面。所以“救赎”有两个动作:第一,神把他们从法老手中救出来;第二,神使他们成为祂的百姓。救赎的双重动作,就是从脱离奴役到归向神,然后我们在神里彼此相属、彼此相爱,这两个动作是缺一不可的。神不只是救赎几十万互不相干的个人,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可以散开,各自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吧。”神把他们从奴役中释放出来,又领他们到西奈山,与他们立约,颁下十诫。

“脱离法老,不做苦工”,只是消极自由的赋予;“归向神彼此相爱、彼此相属”,才是积极自由的定向;出埃及不是为了“流浪”,而是为了“归属”,这才是真正的救赎。

到了西奈山,神亲自解释这次拯救的目的:“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埃及记》194—6)

“带来归我”这四个字是以色列出埃及的目的:不是为了自由地流浪,而是为了归属;不是为了不再属于任何人,而是为了从此属于神,并彼此相属,成为“祭祀的国度”“圣洁的国民”——一个新的民族开始了,在万民中是独居的。所以,“救赎”从来不只是“离开哪里”,还包括“进入哪里”;不只是脱离法老,还包括归向神;不只是获得个人自由,还包括学习怎样做自由的子民。

但是,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埃及并没有立刻离开他们,埃及的整套观念、思想、习惯都在他们生命里面。他们一遇见困难就想回埃及,一没有摩西就制造金牛犊,一面对未知就抱怨、猜疑、彼此攻击,他们的身体出了埃及,他们的灵魂却仍然活在奴隶制度里。

通过“金牛犊事件”,最能看出奴隶心态的深处。他们并不是不要神,他们要的是一位由自己制造、可以搬得动放在自己方便位置上的神,一位不会向他们说话、给他们诫命,只会被他们使用的神。我称之为“第三类偶像崇拜”:第一类是有形的外在偶像,那些能炫耀的“神”,泥塑木雕的偶像;第二类是无形的内在偶像,某些我们看得比耶稣还重的偶像,看不见的牢笼;第三类是妄称神的名,伪信仰的偶像崇拜。奴隶的问题不是心里没有神,而是要一位不会挑战他们的神。

奴隶制度会塑造两种人:一种是内在的奴隶,一种是内在的法老。更准确地说它会把这两种人格同时放进一个人里边——奴役制度下的“双重人格”——心里既有奴隶,又有法老:面对强者就是奴隶,不敢说真话,只会猜测上意,没有内在责任,只求不要受罚,把顺服理解成没有人格以及消极沉默,通过放弃主体性来换取廉价的安全感,为了一碗安全的红豆汤出卖长子的名分;面对弱者就变成法老,习惯控制一切,垄断真理解释权,以“我是为你好”的名义强行替别人决定一切,不是不准对方说话,而是让对方慢慢相信说了也没用。法老就是通过剥夺他人的主体性来建立虚假的掌控感,法老并不一定拿着鞭子,有时法老只是永远正确,有时法老只是不倾听,有时法老只是把自己的需要称为大家的需要。

在教会里,法老可能是隐藏最深,最难被指出的一种形态,是一种最高级的形态,会把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意见称为神的旨意(妄称神的名),这种绝对化的控制在披上敬虔的宗教外衣的时候,将变得最为致命,而且不可挑战。因为一旦这样说,反对他就等于抵挡神,不同意他就等于不属灵。这种法老披着敬虔的外衣,连他自己也常常看不见。实际上法利赛人就是这样的法老,耶稣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马太福音》23:13

我们也需要时常问自己:我是否已经离开埃及,埃及却还没有离开我?我是否在公司里害怕老板,回到家中却控制妻子儿女?我是否在教会领袖面前不敢表达,面对比我软弱的人却替他作主(代表他)?我是否口里承认基督是主,实际生活中却总想作别人的主?

我们既害怕权力,又迷恋权力;既在某些关系中作奴隶,又在另一些关系中作法老。所以,福音若只是把我们从外面的法老手中救出来,那肯定还不够;它必须进到里面,将我们里面的法老和奴隶一同对付。从外在的法老手中脱离出来还不够,我们必须归向神,并且彼此相爱、彼此相属,这才是真正地得救赎。

二、基督释放“我”:使奴隶成为能够站立的自由人

基督如何释放真正的我?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从规章开始的(那是律法主义),而是从一个沉甸甸的“所以“开始的。

保罗在《罗马书》前11章讲了神奇妙的救恩: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人不能靠行为称义;基督为罪人死而复活,是我们得救唯一的道路;我们因信称义,与神相和,被圣灵更新;无论是患难、困苦、逼迫、饥饿、危险、刀剑,都不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整整11章保罗都没有先定一条规矩,或者说要遵守什么规矩,都在讲我们的罪、基督的救恩、神的爱。

到了第12章他才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所以”很重要,基督徒的共同生活,不是从规章、诫命开始,而是从“神的慈悲”开始。不是因为我们天生高尚,也不是因为教会里的人比较好相处,而是因为我们都曾是罪人,都靠同一位基督得救,都领受了不配得的恩典,所以我们现在要回应恩典,同时彼此相爱。这里的“慈悲”,在原文是复数的怜悯,指的不是神抽象的好意,而是祂一路施行出来的、一件一件具体的怜恤(就像神把以色列人带出埃及,降下10灾,为他们分开红海,降下吗哪……一样),就是保罗前面十一章数算下来的那一切。保罗的意思是:想一想神为你做过的每一件事,然后再来看你该怎样对待身边的人。

这里要说清楚一件事,免得读者误会了本文的题目。福音恢复一个真正的“我”,却从不制造一个孤立的“我”;“一开始就在基督里,就在“我们”的里面。基督不是先把“我”造成一个完全自足、独立、自由的人,然后再邀请“我”加入一个共同体;祂救“我”脱离黑暗的国度归祂的时候,就已经把“我”放进了祂的身体。保罗说的是“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不是先有许多人,再有基督;是在基督里,才有这许多人成为一身。“从‘我’到‘我们’”,是这篇文章的认识次序,不是救恩的发生次序。

三种“自我”的生存维度:在法老面前,人只是劳动力、是数字、是工具、是耗材、是人矿等;在个人主义中,人只是欲望的中心(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跟着欲望走);但在神面前,我是按祂形象被造、有名字、有良知、要向祂交账的人。就如“伊甸园模式”,亚当给每一个动物、植物起名字,尊重每一个不同生命内在的生长特征和模式,那是神赐给它们的,亚当不能命令它们如何生长。只有建造巴别塔的人才把每个人变成一块砖,整齐划一、千篇一律、没有名字,建造一座高塔的目的是为了彰显自己的骄傲,传扬自己的名字。

因为神是我的主,所以任何人都不能成为我的绝对主人;因为我要向神交账,所以我也不能把责任推给任何领袖和集体,这就是基督徒自由的根基。真正的自由,不是“谁也不能管我”;真正的自由,是我不再作罪的奴仆,也不再把人当作神。我能够在神面前站立,因此也能在人面前说诚实的话、作负责任的选择。

保罗讲完这段之后,紧接着又说了一句:“将身体献上,当做活祭。”这句话看起来很平常、简单,但是实际上很奇怪,刚刚得到自由怎么又把自己献上了?是不是献上就不自由了?

而且请注意,保罗说的是“身体”,不是“心”。共同生活从来都是身体性的:谁开口、谁沉默、谁在场、谁被打断、谁去洗碗、谁的门是敞开的——这些都是身体的事。福音若只停在观念里,只停在“我心里很爱弟兄姊妹”,那它还没有真的落地。保罗要的是一个可以被别人看见、被别人使用、也会因此疲倦的身体。

保罗又说,这是“活祭”。旧约的祭牲是被杀的,献上一次就完了;活祭却不是一次性地壮烈牺牲,而是在日常生活中持续地献上(将实际行动献上,不是仅在心里有了就行了)。因此,基督徒奉献的难处,往往不在某一次轰轰烈烈的决定,而在第N次仍然愿意。

保罗说这样的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这句话在原文里还有“合乎理性的敬拜”的意思。也就是说:一个真正认识了神慈悲的人,把自己献上是他所能做的最合理的事,不是最勉强的事(“侍奉”在希伯来文里就是亚当“修理看守”的意思,所以一个神职人员在教会里侍奉那些生命。教会就如同神赐给他的园子,这一个个的生命就如同亚当年要看管的那些树、那些花一样)。若我们觉得奉献总是勉强,问题多半不在意志,而在于我们还没有看清自己被爱得有多深。

奴隶没有自己,只能被迫交出自己;个人主义者只有自己,不肯交出自己;基督徒却在基督里重新得到自己,因此能够出于自由和爱献上自己,这就是将身体献上当成活祭的意思。恩典不是取消“我”,而是医治“我”;奉献不是毁灭“我”,而是把真正的“我”归还给神。

有人可能会问:我献上的身体会疲倦、会衰老、会受伤,甚至会背叛我,它值得献上吗?保罗在同一卷书里面也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马书》811

也就是说,我今天献上的身体,不是一件将被丢弃的旧衣服,而是一个有复活盼望的身体。基督从死里复活,用的是身体;祂在天上为我们祈求,仍带着身体;将来我们与祂一同显现,也是带着身体。所以基督徒对身体的态度,既不轻看,也不崇拜——我们既不把它当作灵魂的牢笼,也不把它当作人生的全部意义。它是可以献上的,因为它是要复活的。

最后,保罗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看得合乎中道。”圣约共同体所需要的不是一个自卑的人,也不是自大的人,而是对自己有合乎真理认识的人。自大的人看不见别人的恩赐;自卑的人不敢承担自己的责任。自大的人说“没有我不行”,自卑的人说“有没有我都一样”,福音却说“你不是身体的全部,但你确实是身体不可随便丢弃的肢体”。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没有两个相同的人,每一个肢体在神的圣约共同体里都是宝贵的,都是珍贵的,都是有价值的,都是神眼中的瞳仁,都是不可缺少的。眼睛不可以跟耳朵说“你不重要”,手不可以对脚说“你不重要”,每一个器官、每一部分都是重要的。

请留意保罗给的尺子:“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衡量我的,不是我与别人比较的结果,而是神分给我的那一份。所以真正的谦卑,不是把自己说得很低——那常常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关注——而是不再用别人作尺。

在基督里我们重新得到真正的自己,恩典不是取消“我”,而是医治了“我”;奉献不是毁灭“我”,而是把真正的“我”归还给神,然后彼此相爱、彼此相属。在基督里,我既不必膨胀,也不必消失;既不作法老,也不作没有人格的奴隶。我们要成为一个能够站立的、自由献上的人。

三、基督建立“我们”:使自由人彼此相属

保罗接下来用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比喻——身体。“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罗马书》12:4—5)这段经文至少有三层意思。

1.“我们这许多人”:福音没有消灭差异

每一个人都是不一样的,福音没有消灭我们彼此的差异,它尊重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自由、尊严、个性,教会也不是把所有人压成同一种形状。身体上有眼睛、耳朵、手、脚,肢体不都是一样的用处,神创造差异,恩典也成全差异。保罗紧接着说:“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差异不是合一的障碍,差异正是合一的内容。我们每个人有块小拼图,拼在一起就是大图画,每个人都不一样,拼在一起是一个大的合一的身体。因为合一的根据从来不是我们彼此相同,而是我们共同在基督里。

所以,合一不是所有人说同一句话、具有同一种性格、采用同一种表达方式。有的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倾听;有的人看见远方,有的人注意细节;有的人勇于开拓,有的人谨慎守望。问题不在于我们不同,而在于我们常常把差异变成高低,把恩赐变成权力,把自己的声音变成唯一的声音。

饭桌上的年轻人不是必须赞同父母,才配得到三分钟;沉默的丈夫也不是先证明自己比妻子聪明,才有资格发言。他们能够发声,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完整的人。同样,一个人的尊严,不由职位、财富、口才和年龄决定,因为他是按神形像受造的人——这一点在他信主以前就是真的,也不因他还没有信而减少半分。而在教会里,每一个属基督的人,又因着与基督联合,被赐下不可轻看的肢体身份。前者是创造,后者是救赎;两样都不能拿职位和口才来衡量。

2.“成为一身”:福音也没有把人留在孤立中

福音没有让我们成为“个人主义”“孤立主义”,更没有让我们成为教会中的孤狼,而是“成为一身”。现代人很看重个人,这是对的。但个人主义把自由理解为“我不开心随时可以退出”,把关系理解为“只要让我舒服就继续,不舒服就离开”,《圣经》中的自由却指向圣约。我们要把三种“关系”分开来讲,因为它们常被混为一谈。

第一种是合约(contract)

合约主要处理利益交换:你履行什么,我履行什么;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终止关系。商业合同是最典型的例子。合约是好东西,它保护双方,使人可以放心地合作;但它只要求彼此守信,并不要求彼此相属。合约里的人,本质上仍然是两个“我”。

第二种是协约(compact)

协约比一般的合约更深。它不只是交换利益,而是人们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秩序和公共的目标,彼此作出承诺。它确实能够创造出一个政治或社会意义上的“我们”,这是它极可贵的地方,我们不该轻看它。但协约有它到不了的地方:它不能自动使人重生,也不能靠自身产生舍己的爱。

讲到这里,我想请大家留意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人好像从来不甘心只有合约。你想想看,两个人要过一辈子,签一纸文书本来就够用了。可是我们偏不,我们偏要摆酒席,偏要请一堂的人坐在那里,偏要当众把那几句话说出来。何必呢?再想想,一群人要立一个国,把权利义务写清楚也就够了。可是,凡是深受《圣经》和圣约传统影响的地方,他们的立国文件偏偏要在开头,或者在结尾,请出一位更高的见证者。

这不是多此一举。这是人心里的一点直觉在说话:真正把我们连在一起的那样东西,恐怕不能只是利益,不能只是我们自己的同意,还需要更高的一位见证者。人可以请神作见证,却不能凭自己的誓言得到一颗新心。誓可以由人立下,新的心却只能由神亲自赐下。

第三种是圣约(covenant)

圣约不只包含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承诺,更建立在神主动的恩典与信实上。例如以色列与神立约,神是甲方,以色列人是乙方,甲方是主动的立约方,哪怕以色列人赖账、跑了,神也能保证约的成就。在旧约里,神先呼召,先俯就,先施恩;在新约里,基督先为我们舍身流血。所以圣约不是只问“我从这段关系得到什么”,也不只问“我们当初同意了什么”,而是问:那位为我舍命的主,把我放进了怎样的关系?当初耶和华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为奴之地救出来,先爱他们,再跟他们立约;耶稣也是先为我们流血,然后再给我们订“新约”。

所以,请不要把这三种约看作一道阶梯,好像圣约只是加强版的合约。它们回答的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合约与协约回答的是:“我们怎样彼此约定?”圣约首先回答的是:“神怎样把一个百姓归给自己?”这句话不是我发明的,是《圣经》反复说的一句话。神对摩西说:“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出埃及记》6:7)“你们”不是指摩西一个人,而是整个以色列民,甚至神拣选亚伯拉罕也不是指亚伯拉罕一个人,而是从亚伯拉罕出来的整个圣约民族。这句话从《创世记》一直响到《启示录》,中间经历《出埃及记》《利未记》《耶利米书》《以西结书》等等。圣约中最深的“我们”,不是我们彼此选择了彼此,而是神先发出了呼召,因为我们共同属于祂,所以我们才彼此相属。

我们举几个例子,比如说神对亚伯拉罕说我“要做你和你后裔的神”(《创世记》17:7);在《利未记》说“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利未记》26:12);借耶利米应许新约时还是这句话(《耶利米书》31:33);《以西结书》36章说到赐下新心与新灵时,仍是这句话(《以西结书》36:28);保罗引用它劝哥林多教会(《哥林多后书》6:16);《希伯来书》引用它解释新约的美好(《希伯来书》8:10);到了《圣经》的最后一页,新天新地降临时,那声音说的还是这句话:“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启示录》21:3)

所以从亚伯拉罕到新耶路撒冷,神只说了同一件事:“你们要做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因为我们共同属于祂,所以我们才彼此相属,因为祂,先爱了我们,所以我们才爱祂,也才能够彼此相爱。这就是“圣约”与合约、协约最深的分别。圣约中的关系,不再只由双方当下的意愿维系,而是被放在神面前。相信两个人在一起是神的配合,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开,婚姻要荣耀神,有神圣的使命,神的爱在我们中间。

人当然也可能背约、毁约,结婚也可能离婚,基督徒也会离婚。《圣经》从来不讳言这一点,以色列一再背约。所以我们不是说圣约撕不毁,我们是说,在圣约里背约不能被当做一次普通的退出。我若对不起你,不是光对不起你,也是对不起神——在那位立约之主的面前失去了信用。我的婚姻得蒙保守到今天,我实在是感谢神,也感谢我的妻子。因为神在我们中间,有神的使命在我们的婚姻里,让我们超越了分歧,虽然有时候也会吵架,但我们的婚姻靠神就能够继续地往前走,就能够生长。

而真正不动摇的,从来不是我们守约的本事,是神对自己应许的信实——是基督已经流出的那杯血。正因为如此,圣约比利益更深,也比一时的感情更持久,爱情是婚姻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但是只有爱情、花前月下、山盟海誓,没有神的保守,婚姻会出问题。所以,与商业的契约、政治的协约相比,圣约多出来的不是“更牢固”这三个字,多出来的是神主动的恩典,是基督的宝血,是圣灵在人心里的更新。婚姻是这样,教会也是如此。

主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正式用圣约的语言设立了新约共同体:“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加福音》22:19—20

新约共同体不是靠共同兴趣组成的俱乐部,也不是靠领袖个人魅力维系的团队,乃是建立在基督舍命流血恩典之上的活的身体。我们为什么能够彼此接纳?因为基督先接纳了我们。我们为什么能够彼此饶恕?因为我们先蒙了饶恕。我们为什么愿意限制自己?因为那位拥有一切权柄的主,先为我们舍弃自己。

从“我”到“我们”:法老用权力强行制造“我们”;个人主义为了保护“我”,拒绝进入“我们”;基督却释放“我”,又借着新约,使自由的“我”成为彼此相属的“我们”。

3.“互相联络作肢体“:我们不只属于基督,也彼此相属

“互相联络作肢体”:我们不只是分别与基督建立一条私人关系,然后星期天坐在同一个房间里;我们还在基督里彼此归属、彼此需要、彼此承担。

《哥林多前书》12章2节说:“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12章26节,又说“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

这就是“我们”。例如:一个人长了两个脑袋,请问这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一位拉比说:“很简单,你用开水浇一个头,另外一个头也疼,这就是一个人,如果另外一个头无所谓,这就是两个人。”同样,教会里边,我们有人受逼迫,有人受苦,有人关监牢,我们为不为他们发声?就可以看出你是不是他们的肢体。开水浇他的脑袋,你的头疼不疼?如果你不管,那就不是。

“我们”不是拍集体照时站在一起摆个Pose;也不是在微信群里使用同一个名称。“我们”意味着:你的痛苦不再只是你的事,你的恩赐也不再只是你的私产;我的决定会影响你,我的责任不能总让别人承担,等等。

既然基督救赎的是“我们”,而且跟我们立约,带我们到“属祂的子民”的关系里,为什么教会里平时很少讲“我们”呢?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把救恩讲得过于私人化,尤其是中国教会、华人教会。我们说这是我与神之间的事,信仰就是我和神的个人关系。但是《圣经》从来没有一个只有头没有身体的基督,也没有一种只与基督相连却拒绝与肢体相连的信仰。如果你是这么做的,你就是文化基督徒。你在文化上认同基督教的一些理念,但是不愿意跟基督有生命的关系,也不愿意跟基督的整个身体——其他的弟兄姐妹们有关系。

这个问题很严重,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里,承接了早期教父居普良的一句名言,就是:不以教会为母的人,也不能以神为父。然后加尔文进一步说:“教会如同母亲一般孕育、生产并养育信徒,直到他们走完信仰的道路。”(《基督教要义》)他的意思不是说加入组织就自动得救,而是说:神通常不把祂的儿女当作彼此孤立的个人来养育,祂把他们召聚进教会,借着圣道、圣礼、牧养和圣徒相交养大他们。

我不能一面说“我在基督里”,一面说“我用不着基督的身体”。因为我是在基督里,我才与凡在基督里的人有分。“我”与“我们”之间在基督里形成了平衡。没有“我”的“我们”,会变成吞没人格的集体,那叫集体主义;没有“我们”的“我”会变成拒绝承诺的个人主义。互相连接成为肢体,这才是福音。在基督里的肢体彼此相爱,彼此相属。福音既拯救“我”,也创造“我们”。

四、圣约共同体必须学习治理

一说到治理,有些基督徒就觉得太世俗、太政治,好像教会只要有爱、有祷告就够了。可是,只要两个人共同生活,治理就已经开始,教会更能不例外。谁可以作决定?权柄从哪里来?领袖如何受到监督?不同意见怎样表达?资源怎样使用?受伤的人向谁申诉?发生冲突怎样处理?承诺如何兑现?这些都不是“不属灵”的问题,而是爱如何成为秩序的问题。

爱若没有秩序,常常会被强者解释;权柄若没有边界,常常会以属灵之名扩张;合一若没有真理和程序,常常只剩沉默。《圣经》中的教会,从来不是没有治理的共同体。

《使徒行传》第6章记载:讲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他们的寡妇在每天的供给上被忽略了。请注意使徒们这个时候的反应,他们没有说:“你们不要抱怨,要顺服、要相爱。”相反他们把门徒招来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使徒行传》6:2—4)

这是一副非常宝贵的图画。使徒们至少做了四件事:抱怨被当作真实的问题受理,而不是被当作不属灵;受忽略者的声音被听见;责任被清楚地分配出去,而不是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使徒没有垄断一切具体事务,而是在使徒职分的权柄之下,让整个群体参与问题的解决,同时守住自己祈祷传道的首要托付。守住托付、受理抱怨、分配责任,倾听弱者。

使徒并没有撒手不管:办法是他们提出的,条件是他们定的,人选由众门徒推举,最后仍由使徒祷告、按手设立(参《使徒行传》6:6)。让群体参与不等于放弃责任,正如守住托付也不等于把一切抓在手里。但请特别注意使徒对人选的要求:不只是“有好名声”和“智慧充足”,还要“被圣灵充满”。这说明,制度需要人来执行,而执行制度的人若没有新的生命,再好的制度也会被绕过去。

治理不是爱的对立面。好的治理,是让爱不只停留在动机里,而能公平、持续、可信地抵达每一个人。那顿饭上的三分钟规则,就是一个极小的治理行动。它至少做了三件事:限制了强者,保护了弱者,也使每个人学习承担自己的表达。

但我们必须再说一次:规则不能救人。现在一批唯制度主义者以为有个制度、有个规则就可以拯救世界了。规则可以让我闭嘴,却不能使我真正爱听;程序可以给别人发言权,却不能使我不轻看他;制度可以防止最坏的伤害,却不能产生最深的相爱。

那么,回到我们一开始的问题:谁能改变人心?保罗已经给了答案:“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马书》12:2)保罗不是叫我们单靠意志拧紧发条,努力把自己改造成一个更好的人;他呼召我们停止效法这个世界,在圣灵的工作中,让自己的心意不断被更新。这里既有神的主动,也有我们真实的回应:更新是祂做的工,但停止效法世界,是我们每一天要作的选择。而这正是神早在被掳的黑暗中就应许过的事:“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结书》36:26—27

这里的“石心”不是指一个人没有感情,像石头一样。石心也会激动,也会流泪。但石心至少有一个表现,就是对神、对别人都越来越不受触动:听得见,却不会因此改变;知道自己错了,却不会因此让步。而神所应许的,正是把这颗心换掉,并且把祂的灵放进来。所以,“谁能改变人心”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圣灵。

那么圣灵在哪里做这件事呢?多半不是在退修会的高峰,不是在某一次特别的感动里,可能就是在饭桌上。当那个说话啰嗦的人第三次重复同一件事,我心里那句“够了”要不要说出口?当我的孩子讲了一个我完全不同意的看法,我要不要先听完?当会众中有人提出一个让我不舒服的意见,我的第一反应是辩护还是查验?这些微小的、当场的选择,就是“不要效法这个世界”最具体的现场。微小的治理行动——饭桌上的三分钟规则——限制了强者,保护了弱者,同时鼓励每个人学习尊重你的权利、承担、表达。这是一个极小的治理行动,却展现出某种深远的圣约秩序。

世界的样式是什么呢?就是法老的那种秩序:强者说话,弱者沉默;有用的人被看重,没有用的人被忽略;关系按利益续约,不合算就退出。这一整套本能,我们不是学来的,是呼吸来的。而心意更新,就是这一整套本能被圣灵一点一点拆掉、重装。因此,圣约共同体既需要更新的生命,也需要合宜的治理。只有制度,没有新人,制度会被人钻空子;只有热心,没有制度,热心也可能被权力利用。

福音更新掌权的人,治理约束仍会犯罪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教会中的权柄必须像基督。主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可福音》10:43—45

很显然基督不是另一位法老。而且请记住:身体只有一个元首。教会里任何权柄之所以不能成为法老,不是因为我们设了多少道防线,而是因为那个位置已经有人坐了——基督是头,我们都在祂里面,没有一个肢体可以取代祂。

祂是主,却为门徒洗脚;祂拥有一切权柄,却不用权柄吞没人;祂要求我们跟随,却先为我们舍命;祂不是靠夺取生命建立共同体,而是靠交出自己的生命建立新约共同体。所以,在教会里,权柄越大,责任越重;位置越高,越要谦卑倾听;属灵恩赐越明显,越不能把自己当作身体的全部。这就是我们效仿基督的样式!

家庭也是如此。福音进入家庭,不是取消家庭的次序,而是拒绝把次序变成专制;不是人人权柄相同,而是人人尊严同等;不是孩子凡事说了算,而是孩子的声音不会因为年幼就被当作不存在;不是丈夫放弃责任,而是丈夫以基督舍己的方式承担责任;不是妻子必须沉默,而是夫妻在主里彼此敬重、彼此倾听、共同承担;强者愿意限制自己,弱者能够真实发声;年长者不垄断真理,年轻人也不逃避责任;不同意见不会立即被视为背叛,作出的承诺也不会轻易被取消。这不是政治口号,而是福音进入饭桌、婚姻和日常生活之后结出的果子。

福音不只回答“我如何得救”,也回答“得救的人如何共同生活”。而这个“我们”,不是制度制造出来的,是基督用宝血立约、圣灵在人心里更新出来的。

五、从一个身体到公共见证:得救会产生怎样的人

福音一定会产生公共的影响。但我们必须把次序说清楚,否则很容易走偏。首先要分清楚:教会与国家,不是一回事。教会建立在神主动立约、基督流血救赎的根基上;国家建立在公民的政治联合和宪法秩序上。教会不能取代国家,宪法也不能代替福音。国家可以惩罚犯罪,却不能赦免罪;可以保护信仰自由,却不能使人重生。所以教会既不是国家的替代品,也不是国家的工具。

那么公共影响从哪里来?它来自被改变的人。一个真正被基督释放的人,会越来越不愿向法老屈膝,也越来越不愿作别人的法老;一个知道自己有罪的人,会赞成权力受到约束;一个知道人人都有神形象的人,会尊重别人的良知与声音;一个活在圣约中的人,会重视承诺、规则、责任和共同使命。这样的品格,任何一个社会都极其缺乏,尤其是共和国。共和国需要共和国公民的美德,没有共和国公民的美德,最后只能用维稳压倒一切,就从共和国转成帝国,变成帝国秩序。

但请注意:教会的目标不是培育某一种公民,而是按福音真实地共同生活。公共的益处是果子,不是目的。若把它当作目的,教会就成了工具,福音就成了手段,而工具化的教会最后总会被某一种力量收编。我们只求忠心地作主的身体;至于这身体在世上发出怎样的光,那是主自己的事。

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马太福音》5:13—14)盐和光不只存在于礼拜堂里。如果一个人在教会里高唱赞美,回到家中却不让妻子说话;在祷告中称神为父,在公司里却用人如工具;热衷讨论国家的自由,却不能容忍孩子表达不同意见。那么,他的公共主张与私人生活就是分裂的。

好品格不是在广场上形成,而是在饭桌上操练;有限的权力不是先用来要求别人,而是先用来约束自己;尊重声音不是只保护与我意见相同的人,而是愿意听见那个使我不舒服的人。

教会若只生产“心里相信”的基督徒,却不能生长懂得共同生活的人,她的公共见证就会非常软弱。所以,得救的公共影响,首先不表现为我们掌握了多少权力,而是表现为我们成了怎样的人:诚实而不谄媚,自由而不任性,谦卑而不失去人格,守约而不控制别人,有原则也有恩典,能够独立站立,也能够与别人共同承担。这就是福音轨迹:从“我”进入“我们”,又从“我们”进入世界。

六、今天,我们怎样开始

弟兄姊妹,这篇信息如果只让我们学会几个新概念,就没有真正进入生命。让我们从四件很小却很实际的事开始,如同四面镜子。

第一,检查我的饭桌:我是否给别人留下声音的位置?

这一周,在家庭或同工中安排一次真正的倾听。让平时最少说话的人先说;说话时不打断,不急着解释,不立刻教育。听完以后,先复述:“我听见你说的是……”倾听不是暂时停止说话,而是承认神可能借着另一个肢体,让我看见自己看不见的事。

第二,检查我的权柄:我在哪些关系中像法老?

不要只问谁控制了我,也要问我控制了谁。是否有人在我面前越来越沉默?是否家人需要先判断我的脸色,才敢说真话?是否我常用“为你好”“为了合一”“这是属灵原则”来拒绝别人合理的声音?真正的悔改,不是承认“我脾气不太好”,而是具体地把被我夺走的空间还给别人。

第三,检查我的自由:我是否只要权利,不肯守约?

有些人不是饭桌上的法老,却是饭桌上的过客。他不控制别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享受共同体的爱,却不履行自己的承诺;一有不舒服,就想离开。福音的自由不是拒绝一切约束,而是使我们能够甘心承诺。问问自己:我答应家人的事做到了吗?我在教会中只是消费者,还是肢体?别人的重担是否与我有关?

第四,检查我的参与:我是使爱更可信,还是使爱更可疑?

软弱的人在我面前能不能安全地说话?当我看见问题,是循着合宜的途径把它说出来,还是在私下里议论、在心里定案?当有人被忽略,我是等着别人去处理,还是可以先去坐在他旁边?

至于教会整体的治理——领袖如何受监督、资源如何透明、冲突如何有合乎《圣经》的处理途径、恩赐如何被辨认和使用——这些是我和众同工必须在合宜的场合认真面对的功课,我也愿意在这些事上与大家一同受检验。但今天,我要请每一位弟兄姊妹先问的,是自己手里的那一份。

好的治理不是不信任圣灵,而是承认我们都是仍会犯罪的人;不是用制度代替爱,而是让爱在时间中保持可信。

结语:基督的桌前,没有麦霸,也没有弃儿

本文的信息从一张饭桌开始,也让我们回到另一张桌子——主的桌子。

在主的桌前,没有人因财富、年龄、口才和职位更配得;我们都只能凭恩典来到这里。我们带来的不是资格,而是需要;不是功劳,而是罪。基督却把饼擘开,把杯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加福音》22:19—20)

世上的法老靠别人的血建立秩序(你死我活),基督却用自己的血建立新约(我死你活);法老使人沉默,基督使瞎子呼喊、使被轻看的人被看见;法老夺取人的生命,基督舍弃自己的生命;法老把许多个“我”压成一个服从他的“我们”,基督却医治每一个“我”,又使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一身。

饭桌上有三种迷失,“控制者”不知道自己变成法老了;“受害者”不知道自己成为无声的奴隶,不知道自己是有权利的;“旁观者”只是在那消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啥也不管。无论哪一种,我们都需要基督把我们寻回。

饭桌上的法老,作为控制者,需要悔改,放下压迫他人的特权;饭桌上的受害者——无声的奴隶、弃儿,需要被医治,基督要使他呼喊,使他被看见、被听见;自由的消费者逃避真实的连接,只做一个享受权利的消费者,不肯委身、不肯进入彼此相守的“我们”,也需要重新委身,放弃孤独的自由,承担共同体的责任。

基督的桌前没有麦霸,也没有弃儿,同时我们也不要做消费者。我们不在法老的秩序里头,我们进入天国的基督的秩序。教会不是一群完全相同的人,也不是一群彼此无关的人。我们是蒙同一恩典、饮于一位圣灵、属于一个身体的人。

也许今天,有人需要悔改,因为你已经成了饭桌上的法老;有人需要得医治,因为你长期活得像一个没有声音的奴隶;有人需要重新委身,因为你一直只作一个自由的消费者,不肯进入彼此相属的“我们”。无论你是哪一种人,基督都在呼召你来到祂面前。祂不是要毁掉你,而是要把真正的你释放出来;祂不是让你孤独地自由,而是把你放进一个可以相爱、守约、共同承担的身体。

让我们最后记住三句话:福音把奴隶变成自由人圣约把自由人联结成“我们”基督的身体使“我们成为世界的祝福。

愿我们的得救,不只显在口中的见证,也显在饭桌上的倾听;不只显在个人的平安,也显在共同生活的改变;不只使我们将来进入天国,也使我们今天活出天国国民的样式。

呼召

弟兄姊妹,请安静在主面前思想:在我的家中、教会和工作中,谁在我面前渐渐失去了声音?我是否只要求别人尊重我的自由,却不愿承担“我们”的责任?我是否口里承认基督是主,心里却仍坐着一位小小的法老?如果圣灵今天使你想起一个人、一句话、一段关系,不要把感动留在聚会里。你可以向主认罪,也可以在今天之后找到那个人,说:“从前我没有真正听你说话,请你原谅我。现在,我愿意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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