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原创

为什么需要新宪法?——《联邦党人文集》的历史背景、核心争论与文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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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新宪法?——《联邦党人文集》的历史背景、核心争论与文明意义

作者:赵晓

今年,是美国建国250周年。但今天,我要请你暂时忘记今天的美国:忘记美元,忘记硅谷,忘记航空母舰,忘记诺贝尔奖,忘记哈佛大学,忘记世界第一强国,请把时间拨回1787年。

1787年,全世界没有任何人知道,美国会不会存在到今天。英国不知道,法国不知道,美国自己也不知道。

他们面对的,不是“美国如何伟大”,而是:美国能否存活?没有人知道,十三个州会不会各奔东西。没有人知道,美国会不会几年以后重新变成十三个国家。

更没有人知道,欧洲列强会不会趁机重新介入北美。

所以,1787年的《联邦党人文集》不是胜利者写下的庆功文章,而是一群建国者在国家前途未卜时,为了说服人民批准一部新宪法而展开的公共辩论,也是美国尚未成功时的求生书。是的,它不是在歌颂美国,而是在拯救美国。今天的人常有一个错觉:美国后来成功了,于是以为美国建国的时候,建国者一定知道自己会成功。完全不是。

1787年的美国,其实充满不确定性。很多人甚至认为,美国很快就会失败。为什么?因为历史上,没有人成功过——像美国这样大的共和国实验,在历史上几乎没有成功先例。

美国独立时人口约250万,1790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已达3,929,214人。相比之下,历史上大多数共和国都是城邦共和国或小共同体共和国。

雅典在古典时期总人口大致不过十几万到二三十万,其中成年男性公民只是少数。佛罗伦萨在中世纪后期高峰约十余万人,15世纪约六万人。热那亚城在1500年前后约八万多人。拉古萨共和国整个辖区在1500年前后也不过约九万人。

威尼斯共和国和荷兰共和国规模较大,但也说明问题。威尼斯城本身约十八万人,虽有海上殖民和陆地辖区,16世纪共和国辖区人口约二百五十万,但却始终是以商业城市为核心的寡头型共和国。荷兰共和国17世纪人口约一百五十万至二百万级别,但本质上是七省联省共和国,而不是建立在统一宪法之上的现代大陆型联邦共和国。

因此,1787年的美国确实是人类前所未有的政治实验。

它不是一个城市,不是一个港口共和国,不是一个小型商业共同体,也不只是松散联省;它是一个横跨十三州、人口数百万、地域辽阔、宗教与经济利益复杂的大共和国实验。

按古典政治智慧来看,美国这样的规模,已经大得不像一个共和国,更像一个未来要么分裂、要么帝国化的暂时性的不稳定共同体。

所以,美国建国者面对的问题,绝不是今天我们以为的“美国如何变伟大”,而是一个非常现实、非常危险的问题:美利坚共和国到底能不能活下去?凭什么活下去?

1787年,美国刚刚赢得独立不久,却远未真正建国成功。战争胜利解决了一个问题:美国人摆脱了英国统治。但它立刻带来另一个更深的问题:十三个州能否真正组成一个国家?当时美国实行的是《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这个制度保留了各州很大权力,却使中央政府极其软弱。“邦联”(Confederation)这个词,中国人可能没有感觉。

它的重点其实不在“联”,而在“邦”。每一个州(State),几乎都像一个相对独立的小国家;所谓“邦联”,更像是一种松散联盟。如果借助中国人熟悉的历史来理解,它有一点像春秋时期的诸侯联盟,只不过没有周天子那样一位“天下共主”;各州地位更加平等,也没有谁天然拥有最高统治权。如果借助现代历史来理解,它又有一点像苏联解体后的独联体:成员彼此合作,却没有一个真正能够统一协调全局的中央政府。当然,这两个比喻都不完全准确。

美国邦联最大的特点是:各州拥有高度主权,而中央几乎没有真正的治理能力。邦联政府没有独立税收权,不能直接向人民征税,只能向各州“要钱”;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机关,难以维持财政,难以偿还战争债务,也难以协调州际贸易、外交安全与全国统一市场。今天看来,这样的中央政府更像一个协调委员会,而不像一个真正的国家政府,是不是这样?

美国人很快发现问题的要害:革命可以推翻旧秩序,却不能自动建立新秩序;

独立可以摆脱外部压迫,却不能自动形成内部治理能力。

在中国历史中,一个新王朝建立以后,统治者通常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集中权力、统一财政、统一军权、统一法令、控制地方。这是因为,秦以后两千多年,中国人几乎形成了一条政治直觉:国家越大,权力越要集中;权力越集中,秩序才越稳。然而,美国建国者摇头说:未必。美国建国之父面对同样的大国难题,却没有简单走向帝国式集权。

他们真正思考的是:如何让中央政府足够有能力,却又不会变成暴政?如何让十三州真正联合,却又不消灭地方自治?如何让自由不流向混乱,又让秩序不走向专制?他们问的不是:怎样让中央无限强大?而是:怎样让中央既有能力,又受限制?不是:怎样消灭冲突?而是:怎样让冲突进入制度?这,当然是两种秩序建构的起点,也因此必然朝向不同的国家道路。

1787年,费城,夏天,闷热异常。55位代表,门窗紧闭,守卫把守,所有讨论,全部保密。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在改变世界,他们更不知道,两百多年以后,还有一群中国人,会重新讨论他们那年夏天的争论。

费城会议,原本只是要修改《邦联条例》,结果代表们很快发现,小修小补已经无法解决问题。邦联的问题不是某几条条文写得不好,而是整个制度架构已经无法支撑一个新国家的治理需要。于是,会议从“修补邦联”转向“重建制度”,从修约会议变成制宪会议。这就是《美国宪法》的诞生。但宪法制定过程绝不是一团和气。恰恰相反,费城会议充满争吵、妥协与艰难平衡。

大州与小州争论:国会代表权到底按人口,还是按州平等?于是有了众议院按人口、参议院各州平等的“大妥协”。

中央与地方争论:新政府到底要多强?如果中央太弱,国家无法运转;如果中央太强,又可能变成新的暴政。

北方与南方争论:奴隶人口是否计算为代表名额?这个问题最终留下了“三分之五妥协”的道德伤口,也为后来南北战争埋下深层隐患。

还有总统如何产生、任期多长、军权如何控制、司法权如何独立、税收权如何安排、人民权利是否需要另列保障……每一个问题都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关乎共和国生死的问题。

所以,《美国宪法》决不是天才们在安静房间里一次性写出的完美蓝图,而是一群深知人性有限、历史危险、权力可怕的人,在争吵、警惕、妥协与制度设计中形成的公共契约。

然而,宪法即便写出来了,也不等于宪法就能生效。它必须经过各州批准。于是,一场伟大的公共辩论开始了。支持新宪法的人,被称为联邦党人(Federalists)。反对新宪法的人,被称为反联邦党人(Anti-Federalists)。

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是:美国究竟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联邦政府,还是应该继续保持松散的州权联盟?

反联邦党人担心,新宪法会制造一个过于强大的中央政府,最终吞噬各州自由,甚至变成新的英国王权。他们害怕总统成为“选出来的国王”,害怕国会征税无限扩张,害怕远离人民的中央政府压迫地方,害怕共和国一旦变大,就会失去自由。

这些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历史经验似乎支持他们。古典共和国大多很小。共和国依赖公民美德、共同习俗、相互熟悉和地方自治。国家一旦变大,人口、利益、地域和派系急剧复杂,通常就会走向混乱或帝国。罗马共和国的结局,就是最著名的警告!

因此,反联邦党人真正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利益多元的国家,真的还能成为共和国吗?《联邦党人文集》正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如果说《美国宪法》是争吵后的制度妥协,那么《联邦党人文集》就是妥协后的思想辩护。换句话说,《联邦党人文集》是《美国宪法》的辩护书,也是美国建国争吵的思想记录。

1787年至1788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和约翰·杰伊(John Jay)以共同笔名“普布利乌斯”(Publius)在纽约报纸上发表文章,为新宪法辩护。这些文章后来汇集成85篇,就是《联邦党人文集》。

为什么叫“Publius”?

这是对罗马共和国传统的呼应。Publius Valerius Publicola 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重要人物,被视为共和国自由的守护者。三位作者使用这个笔名,等于向读者暗示:他们不是要建立暴政,而是在为共和国自由辩护。

《联邦党人文集》第1篇由汉密尔顿执笔,具有总序性质。

它提出一个极其宏大的问题:人类究竟能否通过reflection and choice

(深思熟虑与自由选择)建立一个好政府?还是永远只能依靠accident and force(偶然与强力)?

这是《联邦党人文集》的第一句话真正提出的问题。不是:美国怎么办?而是:人类怎么办?这的确不是美国一国的问题,而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问题:人类能否不靠偶然与暴力,而靠深思熟虑与自由选择,建立一种更好的公共秩序?

这句话几乎奠定了整部《联邦党人文集》的精神。

汉密尔顿不是只在讨论美国宪法,他是在讨论人类能否理性地、公开地、负责任地建立政治秩序。这就是第1篇的伟大。它把美国制宪问题提升为人类文明问题。

《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争论,可以概括为五个问题:

第一,美国是否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联邦政府?

第二,大共和国是否可能?

第三,如何既维持大国统一,又避免中央集权?

第四,如何让权力制约权力?

第五,如何让一个由罪人组成的共同体,仍然能够长期维持自由与秩序?

从制度经济学看,《联邦党人文集》讨论的是典型的制度变迁问题。旧制度《邦联条例》无法承载新国家的治理需要。美国面临财政危机、安全危机、州际冲突、中央失能和制度碎片化。问题不是有没有自由,而是自由能否组织成有效秩序。

这对中国问题有极大启发。许多人谈转型,常常只谈推翻旧制度,却很少认真思考新制度如何建立;只谈自由,却很少思考自由如何进入秩序;只谈民主,却很少思考民主如何避免民粹、派系、暴民政治与制度失能。

美国建国者的伟大,不在于他们简单高喊自由,而在于他们清楚知道:自由若没有制度,就会流向混乱;秩序若没有自由,就会流向帝国。真正的共和国,必须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建立一种可持续的制度均衡。这正是《联邦党人文集》的核心价值。它不是一本抽象政治学著作,而是一本文明制度建构的经典。

它告诉我们:制度变迁最难的,不是破旧,而是立新;不是表达愿望,而是设计机制;不是呼唤好人,而是承认人性有限,并建立能够限制权力、释放压力、纠正错误、恢复均衡的制度。

因此,《联邦党人文集》对今天的意义,不只是帮助我们理解美国,更是帮助我们理解:一个自由社会如何可能?一个大共和国如何可能?一个有罪的人类共同体,如何在地上建立不完美却能不断修复的公共秩序?

这就是我们要研读《联邦党人文集》的原因。

不是为了崇拜美国,更不是将美国视为天堂,而是为了理解一种罕见的制度智慧:

自由需要共和国;共和国需要宪法;宪法需要对人性有清醒认识;而宪政制度真正的价值,不是制造一个完美国家,而是让一个不完美的国家,能够持续纠错、不断归正、长久更新,活250年,再活2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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