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识你自己,认识你的世界——关于知识、市场、历史、自由与信仰的思想札记(第16—18篇)
作者:赵晓
16|科学这么成功,科学主义错在哪里?
一个人生病去医院。医生说:“先验血,再做个CT。”你大概不会回答:“医生,我这个人比较相信直觉。”该验就验。可是,如果你问医生:“我父亲已经病得很重了。我应该辞掉工作回去陪他吗?”医生可以告诉你病情、治疗方案、生存概率,甚至大致还有多少时间。
但他无法从CT片里读出:你应该怎样做一个儿子。不是因为医学还不够先进。而是因为——这本来就不是CT要回答的问题。
先替科学说句公道话。科学(science)是人类认识世界最伟大的成就之一。现代科学让我们理解疾病、遗传、电磁、物质、宇宙;让飞机升空,让疫苗预防疾病,让卫星定位,让一个普通人拿着手机就能完成古代帝王无法想象的事情。
所以,批判科学主义(scientism),绝不是反科学。恰恰相反:正因为尊重科学,才不应该逼科学回答它的方法本来无法回答的问题。就像显微镜很好。但你不能因为显微镜特别精确,就拿它研究交响乐。最后什么都看不见,不是交响乐不存在。是你拿错了工具。那么,科学主义究竟是什么?这个词在哲学讨论中用法并不完全一致,所以最好不要把它当作骂人的帽子。

我们这里说的科学主义,是一种越界的科学观:科学不仅是认识自然世界极其可靠的方法,而且是获得真正知识的唯一或最高方法;凡原则上不能由科学方法验证的东西,要么没有意义,要么只是个人感觉。这一步看起来很自然。科学这么成功,为什么不再多走一步?问题就在这“一步”。因为从:科学能够非常可靠地回答某些问题,却推不出:只有科学能够回答一切有意义的问题。这不是一个科学实验的结论。它本身是一个哲学命题。你没办法做一个双盲随机对照试验,最后证明:“实验结果显示:只有实验结果才算知识。”
有点像一个人拿着扩音器宣布:“凡是不能用扩音器说出来的话都不可信!”说完以后,大家先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扩音器。科学特别擅长回答一类问题:世界事实上怎样运行?水在什么条件下沸腾?某种病毒怎样传播?这个药有没有疗效?宇宙膨胀到什么程度?这些问题可以观察、测量、建立模型、提出假说、反复检验。
科学最令人敬佩的地方,甚至不是科学家从来不错。恰恰相反。科学建立了一套非常强大的纠错机制。实验可以重复。数据可以质疑。理论必须接受证据挑战。昨天的模型如果不行,今天就改。这一点与我们上一篇谈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的可错论(fallibilism)很有意思地接上了。真正的科学并不因为承认“我可能错”而变弱。它恰恰因此强大。
可有些问题不是“事实怎样”这么简单。
比如:我们应该怎样做?假如科学告诉我们,某种基因编辑技术已经非常安全。很好。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应该用它做什么?治疗遗传疾病?增强智力?选择孩子的身高?甚至根据父母偏好设计某些性状?实验室可以告诉你:能不能。但从“能”到“该不该”,中间还隔着一道桥。那座桥叫:伦理(ethics)。科学可以帮助我们看清行为的后果,却不能单凭实验数据产生“善”与“恶”。
再举一个更扎心的例子。假如有一天,神经科学已经可以极其精确地解释爱情。多巴胺多少。催产素多少。哪个脑区激活。哪条神经回路发生变化。于是科学家宣布:“爱情的生物学机制已经基本搞清楚了。”很好。可是如果旁边一个人接着说:“所以爱情不过就是这些化学反应。”等等。“由这些生理机制参与实现”,什么时候偷偷变成了“不过就是”?
一首贝多芬交响曲当然可以描述为:空气以不同频率振动,经过鼓膜,引发神经活动。全对。但如果你因此宣布:“贝多芬第五交响曲不过就是空气振动。”你没有说错一个物理事实。你只是漏掉了几乎所有重要的东西。这就是还原主义(reductionism)经常出现的地方。解释一个东西的物理机制,并不自动穷尽它在其他层面的意义。
这对理解“人”尤其重要。如果人最终“不过是”一组可以计算的生物过程,那么理论上,足够强大的科学加上足够强大的AI,似乎最终能够把人解释完。偏好可以预测。行为可以诱导。情绪可以调节。风险可以计算。于是我们又慢慢回到了前面那个熟悉的梦想:只要知道得足够多,我们就能管理得足够好。可是请注意:科学告诉我们“怎样更有效地影响人的行为”,并不能告诉我们:我们有没有权这样影响他。

AI可以帮助政府更准确地识别每一个人的位置。这是一种能力。可:政府是否应该知道每一个人的位置?这是另一个问题。摄像头可以识别人脸,算法可以预测行为,神经科学将来也许可以越来越准确地影响人的选择。技术越成功,那个问题反而越不能回避:谁决定应该怎样使用这些知识?
这里出现了一个现代社会很容易忽略的事实:科学越强大,伦理越重要。因为无能的时候,我们很多坏事只是想想。有能力以后,就真的可以做了。
核物理学告诉我们怎样释放原子核中的巨大能量。它不会自动附送一张纸条:“以下情况允许投放原子弹。”遗传学告诉我们怎样修改基因。它不会顺便证明:“什么样的人值得被设计出来。”AI告诉我们怎样更准确地预测一个人。它也不会因此获得:替这个人决定人生的权利。
所以科学进步并没有消灭哲学、伦理和神学问题。某种意义上,它让这些问题变得更加紧迫。基督教在这里同样不是科学的敌人。历史当然比一句“基督教创造了现代科学”复杂得多;基督徒与科学之间既有合作,也有冲突,不能写成漂亮的宣传故事。但基督教世界观确实提供了一组很有意思的前提:世界是受造的,因此世界真实存在,而不是幻觉。受造世界有秩序,因此值得研究。
人照着上帝的形象受造,因此能够认识这个世界(《创世记》1:26–28)。但人不是创造主,因此人的认识永远具有受造的有限性(creaturely finitude)。更麻烦的是,人还是堕落者。所以科学家也会自欺,会追逐名誉,会受利益影响,会形成群体偏见。穿上白大褂,不会自动成圣。戴上博士帽,也不会突然获得全知。这不是贬低科学家。这只是拒绝给任何职业发放神性。
这里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区别:科学(science)与科学主义(scientism)甚至具有相反的气质。真正的科学说:“根据目前证据,这是我们最好的解释。”科学主义却很容易说:“凡我的方法不能处理的,都不值得认真讨论。”前者知道自己的方法有边界。后者把自己的方法变成了世界的边界。
所以,科学主义的问题并不是:太相信科学。而是:对科学究竟是什么,反而理解得不够科学。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把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并排放在一起看看。理性主义的诱惑是:凡是合理的秩序,我都应该能够设计。科学主义的诱惑是:凡是真实的东西,我都应该能够用科学方法处理。两者背后都有一种我们已经越来越熟悉的冲动:把一种真实而珍贵的能力,扩大到它原本不属于的位置。理性很好。科学很好。AI也很好。问题总是在那个小小的“所以”:科学很成功,所以科学可以回答一切。
不。这个“所以”没有经过科学证明。不过,现代人还有最后一张很厉害的牌。好吧。人会犯错。理性有限。科学也不能回答价值问题。那我们把制度设计好不就行了吗?别指望人善良。让权力制衡权力。别指望企业家高尚。让竞争约束企业家。别指望官员无私。把程序、法律、监督全部设计好。世界不就完美了吗?
这一次听起来相当靠谱。而且我要提前说:确实靠谱。制度非常重要。问题只是——如果一个社会所有人都越来越不诚实,法官不相信正义,官员只研究怎样钻规则的空子,公民也只关心怎样从制度中多拿一点……那么,再漂亮的制度设计,会不会有一天也被人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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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制度这么重要,为什么好制度还不够?
小区新装了一套门禁系统。刷脸进门,访客登记,电梯分层授权,摄像头24小时工作。物业经理很满意:“这下安全了。”第二天,外卖小哥站在门口进不去。正好一位业主出来。“师傅,帮我拉一下门。”门开了。
多少万元的智能门禁系统,败给了一句:“麻烦您帮我拉一下。”这当然只是个小故事。但它提醒我们一件事:制度永远运行在人里面。规则可以约束人。可是理解规则、执行规则、利用规则,甚至寻找规则漏洞的——还是人。
先替制度说句公道话。制度(institutions)非常重要。重要到什么程度?同样一群人,在不同制度下,行为真的会不同。如果贪污没有成本,贪污自然更多;如果产权朝不保夕,人就不愿长期投资;如果法院不能公正执行契约,再诚实的商人也会变得谨慎;如果掌权者不受约束,仅仅盼望他“做个好人”,通常不是一个可靠的政治方案。
所以,反对唯制度论,绝不是反制度。恰恰因为人并不可靠,制度才重要。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那句著名的话我们前面已经遇见过: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可人不是天使。所以需要法律、程序、分权、监督、问责、产权和契约。到这里都没问题。问题出在下一步:只要制度设计正确,人是什么就不再重要。真的如此吗?
经济学里有一个很有用的思想:激励(incentives)很重要。
你改变游戏规则,人就会改变行为。所以一个聪明的制度设计者不会天天呼吁:“同志们,一定要大公无私啊!”而会问:怎样让一个普通人即使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也不至于轻易伤害别人?这当然比把整个社会寄托在道德口号上可靠得多。亚当·斯密(Adam Smith)早就注意到,我们每天获得面包、啤酒和肉,并不需要首先期待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出于慈善。这一点非常重要。
好的制度不应该要求人人先成为圣人,社会才能运转。可是——这是否意味着制度完全不需要德性?想象一场足球比赛。规则写得非常完整。什么叫越位,什么叫犯规,红牌黄牌怎么判,VAR也装好了。然后二十二个人上场。他们共同拥有一个新的信念:只要裁判没看见,就不算犯规。会怎么样?比赛大概还能进行。
但整个比赛会慢慢变成另一种运动:研究怎样骗过裁判。这就是制度的一个麻烦。任何规则都必须用语言表达。而语言需要解释。任何监督都有成本。任何程序都有边界。于是人类一种非常古老的创造力就出现了:钻空子。甚至可以说,制度一旦建立,人就会立刻产生关于“怎样利用这个制度”的新知识。看到这里,有没有觉得有点眼熟?研究法律的目的,竟然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又是知识问题。所以,“把制度设计完美”本身也可能带上一点我们前面谈过的建构主义理性主义(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色彩。
仿佛只要规则足够精密,就能够预先堵住人类未来所有可能的行为。问题是:人会学习。制度变,人也变。监管升级,规避监管的方法也升级。税法多一条,第二天可能就有人开始研究这一条怎样解释。AI可以帮助监管。AI也可以帮助寻找漏洞。你修补规则,人产生新策略;你再修补,他再调整。这并不意味着规则没有用。而是:制度不是一台造好以后就可以无人值守的机器。

更深的问题还不是钻空子。而是:谁来执行制度?宪法写着限制权力。很好。如果法院不愿执行呢?法律要求官员申报利益冲突。很好。如果监督者自己也卷进利益网络呢?媒体负责监督。很好。如果媒体只愿监督自己不喜欢的人呢?选举可以更换政府。很好。如果选民只关心“我的人赢没赢”,不再关心程序本身是否公正呢?
你会发现,走到最后,总有一些东西无法继续外包给下一套制度。因为你可以继续问:谁监督监督者?然后:谁监督那个监督监督者的人?如果无限追下去,我们大概需要一个“监督宇宙总局”。然后还得有人监督它。
所以,政治思想里有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自由制度本身,需要什么样的人?法国思想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观察美国民主时,就非常注意法律之外的东西:习惯、宗教、家庭、地方自治,以及他所谓的民情(mœurs)。
制度写在纸上。但制度能不能活着,还取决于纸外面的人。一个社会如果普遍认为:只要不违法,什么都可以;只要没有被抓,就是本事;只要程序对我有利,我就支持程序;一旦程序产生我不喜欢的结果,我就想把程序掀掉——那么,再漂亮的制度也会越来越脆弱。
因为:制度能够约束行为,却很难单靠自己生产维护制度所需要的品格。这就是所谓“唯制度论”容易忽略的地方。严格说,“唯制度论”并不是一个像理性主义、科学主义那样边界清晰的哲学学派名称。我们这里用它,是指一种制度还原论(institutional reductionism):认为社会好坏基本上都可以归结为制度设计,只要激励结构正确,人的品格、习惯、信念和道德文化最终都不重要。
这一步走得太远了。制度当然会塑造人。可是人也会塑造制度。更准确地说:制度与人之间,是双向的。好制度可以抑制坏行为。坏习惯却可以腐蚀好制度。好法律能够给美德留下空间。但法律本身不能强迫一个人爱正义。这里,基督教对制度有一种很有意思的态度。它既不会说:“只要人人信主,就不需要制度。”也不会说:“只要制度正确,就不需要德性。”因为基督教对人的判断比这两种说法都麻烦。
人是照着上帝形象受造的,所以能够行出真实的公共善,能够合作、立约、建立法律与制度。但人又是堕落的。因此:好人需要制度约束,坏人更需要。可同样因为人是堕落的,我们也不能把制度本身神化。因为设计制度的是罪人。解释制度的是罪人。执行制度的是罪人。监督制度的还是罪人。罪不会因为穿上制服、法袍或者西装,就突然找不到宿主。
而《圣经》对律法本身还有一个更深的洞见。律法可以告诉人什么是对的。可以限制恶。可以定罪。却不能仅凭外在规则,把一个爱恶的人变成爱善的人。
一个人可以严格遵守规则,同时满心骄傲、自义、贪婪。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批评,犀利之处就在这里:外面可以非常干净,里面却完全是另一回事(《马太福音》23:25–28)。所以基督教从来不会把救赎理解为:上帝终于颁布了一套更完善的规章制度。问题比制度深。它进入人的心。

为什么新约谈“写在心上的律法”?
旧约先知耶利米面对的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以色列并不缺律法。问题是,他们有律法,却不断违背律法。于是上帝借先知应许一个新约(new covenant):“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 31:33)
以色列破坏圣约之后,上帝应许将来施行更新,不只是重新颁布外在规范,而是更新祂百姓与祂的关系。到了《希伯来书》,这段经文被直接引用来解释基督所成就的新约(《希伯来书》10:16–17)。
新约运用:问题最终不是把旧制度修改几个条款,而是需要赦罪与内在更新。
基督来,不只是增加一套更精密的外在规则。祂成就新约,使罪得赦免,并借着圣灵更新祂的百姓。这当然不是一套现代政治制度设计方案。但它揭示了一个关于人的极深事实:外在秩序很重要,却不能代替内在的人。所以,一个健康的社会至少要同时拒绝两个幻想。第一个幻想是:人只要道德高尚,制度无所谓。不,罪人需要制衡。第二个幻想是:制度只要设计完美,人是什么无所谓。也不,因为制度最终仍然活在人里面。
于是我们前面三篇终于可以摆在一起了:理性是好的,但理性不是上帝。科学是好的,但科学不是上帝。制度是好的,但制度也不是上帝。问题并不是这些东西太强大。问题是我们太容易要求它们做一件它们从来做不了的事情:拯救人。而这也许揭开了一个更加隐蔽的规律。人很少拿一件完全邪恶的东西来做偶像。我们更喜欢拿一些真正好的东西:理性很好,科学很好,制度很好,市场很好,国家、家庭、自由、技术——也都可以很好。
然后,我们只做一个小小的动作:把一个好东西,再抬高一点。再高一点。直到有一天,我们开始要求它回答所有问题、满足最终盼望、解释全部世界,甚至救我们脱离人的困境。
这时候,好东西还是那个好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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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为什么最危险的偶像,常常是好东西?
假如一个人每天喝八杯水。很好。如果他因此得出结论:“水这么好,那我一天喝八十杯岂不是更好?”事情就开始不妙了。这当然是个有点极端的例子。
可人类有一种很奇怪的习惯:发现一个好东西以后,就忍不住想把它变成全部。
理性很好。于是有人希望理性解释一切。
科学很好。于是有人相信只有科学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真实。
制度很好。于是有人觉得只要制度设计正确,人是什么已经不重要。
市场很有效。于是也有人认为市场价格可以衡量一切价值。
自由当然很好。可如果自由最后变成:“只要是我选择的,就是好的。”那么,自由自己也开始变味了。
奇怪的是,我们最容易崇拜的,往往不是坏东西。而是好东西。《圣经》把这种事情叫作偶像崇拜(idolatry)。
一听“偶像”,现代人脑子里很容易出现一尊泥塑木雕,然后松一口气:“这个问题跟我没什么关系。”可《圣经》对偶像的理解远比这深。偶像当然可以是一尊像。但偶像崇拜真正的问题,不首先在于那东西是不是木头做的,而在于:一个受造之物,被放到了只有创造主才应该占据的位置。
金钱可以是好东西,家庭是好东西,国家可以是好东西,事业、爱情、知识、健康、自由——都可以是好东西。问题不是拥有它们。问题是有一天,你开始要求其中一样东西:告诉我我是谁。给我的人生最终意义。保证我的安全,证明我的价值,救我。这时候,它承担的工作已经悄悄变了。

当代著名牧者提摩太·凯勒(Timothy Keller)常常用一个很有穿透力的方式解释偶像:人心会把本来相对的、有限的好东西变成终极之物。这也与奥古斯丁(Augustine)更古老的洞见相呼应。人的问题并不总是简单地“爱坏东西”。很多时候,是爱的秩序出了问题。基督教传统后来常用爱的秩序(ordo amoris)来概括这一思想:不是所有爱都应该一样大,也不是所有对象都应该占据同样的位置。
爱孩子当然是好的。可如果孩子变成你人生全部意义的来源,爱就变味、变形了,他就不得不承担一个孩子根本承担不了的重量。事业也是。你可以认真工作。但如果事业必须证明“我值得存在”,一次失业就不再只是失去工作。它变成:我是谁,也一起塌了。所以偶像有一个很奇怪的特点:你越需要它拯救你,它越容易奴役你。
这样再回头看我们前面十几篇,很多东西突然连起来了:
为什么人如此容易迷恋一个全能的AI?因为我们希望有一个头脑:知道全部,预测全部,安排全部。
为什么人容易迷恋历史规律?因为如果我知道历史必然走向哪里,我就不再需要面对未来真正的不确定。
为什么理性主义有诱惑?因为我希望世界最终能够被我的理性完整整理。
为什么科学主义有诱惑?因为我希望有一种方法,能够替我裁判所有真实。
为什么唯制度论有诱惑?因为我希望设计一套完美规则,从此不必再面对人心这个麻烦。
看起来我们一直在讨论不同的问题。其实下面藏着同一个愿望:能不能找到一样东西,让有限不再那么令人不安?这就回到了《创世记》。蛇对女人说的那句话很值得留意:“你们便如神……”(《创世记》3:5)人的第一个诱惑,并不是:“你们可以变得特别坏。”而是:“你们可以像神。”这比“去做坏事”高明多了。
因为它击中了受造者一个极深的欲望:我为什么必须接受自己的位置?为什么我不能自己决定善恶?为什么我要依赖?为什么我不能自主?为什么我的知识必须有限?为什么我的生命必须领受,而不是自己成为自己的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偶像崇拜与我们这个系列一直讨论的“知识问题”,竟然接上了。
偶像崇拜不只是拜错一个对象。它背后还有一种对人的误解:受造者想占据创造主的位置。

《罗马书》为什么把罪说成一次“交换”?
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描述人的堕落时,用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词:交换。
人“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受造之物的形像(《罗马书》1:23),又“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马书》1:25)。《创世记》把人放在受造界中极尊贵的位置——人照着上帝形象受造,并被托付治理其他受造物(《创世记》1:26–28)。但人始终是受造者,不是创造主。
保罗描述的罪,正是把这个秩序倒转:本来应该敬拜创造主、治理受造物的人,反过来敬拜受造物。所以罪并不总是制造一个全新的坏东西。它经常只是做一次位置交换。新约的救赎也因此不仅是“让坏人变好一点”。它是在基督里重新恢复正确的敬拜与正确的人之位置,使人不再以自己或受造物为终极中心,而归向创造主(参《歌罗西书》 1:15–20)。
这正是基督教自由观后来非常重要的基础:真正的自由,不是成为自己的神。这句话值得先放在这里。因为我们很快就要谈自由。现代世界有一个极其强大的直觉:自由就是没有别人替我决定。这里面当然有非常宝贵的东西。
国家不应该替你决定一切。社会不应该强迫良心。权力需要边界。个人应该拥有真实的选择空间。这些都是我们后面会认真维护的。但如果自由最后被定义成:没有任何高于我的东西有资格告诉我什么是善。那么自由已经从一种政治和人格上的宝贵条件,悄悄升级成了自主(autonomy):我不仅自己选择,我还要自己成为善恶最终的来源。

这就又回到了伊甸园。所以,“把好东西放回正确的位置”,也许是这个系列越来越清楚的一条线。
市场很好。但市场不能决定人的价值。
制度很好。但制度不能更新人的心。
科学很好。但科学不能产生终极的善恶标准。
理性很好。但理性不是全知。
国家有必要。但国家不是救主。
自由极其宝贵。但自由也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
这不是削弱这些东西。恰恰是保护它们。因为当一个有限的东西被要求承担无限的功能时,它迟早会变形。国家一旦承担救赎,就容易变成利维坦。市场一旦承担价值裁判,就可能把一切变成商品。家庭一旦承担终极意义,就可能把爱变成控制。自由一旦承担终极善,就可能连“我应该选择什么”这个问题都不许别人问。
偶像最终会毁掉我们所崇拜的那个好东西。这也让“生长的共和国”有了一条很重要的神学底线。我们当然不希望国家成为神。但解决办法绝不是:把个人变成神。不是把权力从“国家无所不能”,简单移动到:“只要是我的选择,任何人都无权评价。”真正值得寻找的自由秩序,必须同时拒绝两种神化:国家不是上帝。个人也不是上帝。
那么,自由究竟是什么?如果自由不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是“国家替我决定什么才是好生活”——中间还有第三条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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