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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圣路上如何防范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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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圣路上如何防范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陷阱

作者:雪薇

编者按:基督徒在成圣路上要防范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在“道德中立”事项上彼此包容,不要用人的规条操控或强迫别人,在神的律法和“因信称义”的福音上毫不妥协,坚决捍卫和践行。当对教义有不同理解时,当听从使徒和先知的教导,因为福音的奥秘是神“藉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的。面对“属灵软弱者”的专制,我们效法保罗,反对在《圣经》(神的启示)之外加上任何法利赛人强加的规条,不向“另一个福音”妥协,要宣传纯正福音,维护基督里的自由,不包容“属灵软弱者”的专制。

引言:成圣之路的挑战

基督徒的成圣之路并非花香常漫,而是一条漫长且充满陷阱的道路。在这条路上,我们的生命不断地成长、成熟,更能反映出基督的形象。

关于“因信称义”的信条,不可理解偏颇。既不是“因行称义”(靠行为称义),也不是称义后便无需遵守任何道德规范,可以放纵情欲。马丁·路德说:“称义是唯独靠信心,但完整的信仰不是唯独只有一个信心。”(The justification is by faith alone, but not by a faith that is alone)

真正的信心必须是“使人得救的信心”(a saving faith)。《圣经》教导基督徒要“恐惧战兢地作成得救的工夫”“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这表明广义的“得救”需要经历一个恐惧战兢的过程,即成圣的过程,才叫完全的得救。在成圣过程中,我们需要学习践行主的道、顺服神,同时也要防范两个危险的陷阱: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和律法主义(Legalism)。

一、什么是反律主义

1.反律主义的定义

“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一词源自希腊文:“anti”意为“反对”,“nomos”意为“律法”。反律主义强调“因信称义”“靠恩典得救”,却忽视遵行神的律法。它要么认为律法已被恩典完全取代,要么认为律法无足轻重,唯靠恩典得救。这种观点不关注得救后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律法,容易导致自由放纵的生活方式。

16世纪宗教改革期间,罗马天主教担心“因信称义”的教义可能导致反律主义的行为传播,即认为“因信称义”的信条,可能使律法驱赶人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赦罪救赎,但之后,似乎律法对基督徒的生命不再有影响了,基督徒除了信耶稣之外,什么都不用干,结果就可能对基督徒的生命有很大的破坏,这是当时天主教对新教的批评与疑虑。

2.反律主义的前世今生

马西昂主义(Marcionism)始于公元144年。马西昂提出一种错误教导,认为神是“二元对立”的神:旧约的“义神”(严厉公义的神),以律法约束人却不能拯救人;新约的“善神”(耶稣基督所启示的慈爱怜悯的神),高于“义神”。主张基督徒只追随“善神”的福音即可,救恩出于恩典,与旧约律法无关。后来,罗马教会将马西昂教派驱逐,公元325年,在该主义提出近200年后的尼西亚大会上,才正式将其定为异端,因它把旧约与新约割裂,否认神启示的一致性。

恩典福音:由新加坡的平约瑟牧师创建。该体系认为基督徒受洗得救后就不需要再认罪悔改了,因为耶稣一次献祭永远赦免了过去、现在、未来一切的罪。他们将恩典与律法对立,认为新约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不应为罪感到内疚、有负罪感,相信赦免就可以了。这是极端的反律主义,多数基督徒机构将其认定为异端。

然而,新教改革宗神学的观点旧约律法中的礼仪律和饮食洁净律已在耶稣身上成就,因此废止。但是,其他来源于神品格的律法、关于社会公义的律法(如凭两个以上证人才能定罪的诉讼程序、偷盗赔偿的侵权法),特别是“十诫”中的道德律(道德底线水平),以及登山宝训中关于“爱神、爱人”的具体教导,仍然是门徒应当履行的律法责任,是成圣之路必须履行的责任。基督徒是神手中的作品(workmanship),上帝塑造我们成为祂的杰作。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伯来书1214)“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116)

今天西方部分福音派教会中,也存在反律主义思想。他们认为:旧约律法已经整体废除;基督徒无需关注圣洁生活。于是产生所谓“属世基督徒”(Carnal Christian)或“属肉体的基督徒”。但基督徒本不应属肉体,“基督徒”与“属肉体”这两个词连在一起是矛盾的。基督徒虽有肉身、原罪的影响也未完全除去,也会犯罪,但不能成为我们坚持不改变自己生命的理由。

“属世基督徒”指一个人接受了耶稣作救主(Savior),却没有接受祂作生命之主(Lord),认为不需要结出圣灵的果子,跟随世俗潮流也无所谓。信奉反律主义的人可能说:“别管我,我就是个世俗基督徒,信仰归信仰,生活归生活,同性恋、变性、吸毒、违法、骂人,都不用悔改、不用成长。”如果一个基督徒的信仰不能影响他每天的生命状态,那就说明他信仰的生命没有长起来,这样的基督徒就会随波逐流,很难在世上作光作盐。当今社会的堕落和教会的世俗化,与反律主义信条的流行密切相关。

二、什么是律法主义

1.律法主义的定义

律法主义(Legalism)是指坚持靠行为称义、靠守律法得救,选择性遵行律法,或遵守人为的规条得救,最终沦为假冒为善的信仰表演。

2.律法主义的分类

(1)因行律法称义

认为因为行律法而满足神的律法的要求,从此获得救恩。没听过福音的人多数也都认为“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好人”就是行为满足上天之道——律法——的人),但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无人能靠自己的行为满足律法的全部要求而得救。人性堕落有悖逆神的犯罪倾向,犯罪是普遍存在的。(《旧约》中的以色列民族就是典型的例子:上帝选了以色列民族,给他们先知、君王、祭司,带领他们,但他们还是犯罪,这证明了人不能靠律法称义。)

(2)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

选择性执行律法

专注于履行容易的律法,却忽视更重要的律法。例如重视十一奉献,却忽视社会责任:公义、怜悯、信实等。

主耶稣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马太福音2323)可见耶稣指出:十一奉献应当做,但这是较轻的责任,更重的是“公义、怜悯、信实”,所以他们的行为不足以使他们得救。

基督徒在职场中(经济、法律、政府、媒体、教育等领域),凡涉及公共政策的问题都关涉公义、怜悯、信实。如果教会不能讲政治或者不能讲文明,如果教会教导门徒选择性执行律法,不关注更重要的公义、怜悯、信实,便与先知弥迦的教导相违:“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这是神定的“何为善”的标准,永不改变。若不让教导旧约,就成了“马西昂主义”加上法利赛人的“选择性执行律法”。所以基督徒要活出神的公义、怜悯、信实,尽管做不到,但要靠着神加添的能力向着这个标杆努力。

耶稣在纳税给凯撒的问题上教导门徒要顺服政府交税:“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路加福音》 20:25 )这都属于职场的公义、怜悯和信实问题。若基督徒只注意周日聚会和十一奉献,却不注重在职场活出公义、怜悯、信实,不结出圣灵的果子,如何满足成圣的要求?

添加人为规条

法利赛人在神的律法上增添人的传统,例如饭前洗手、外邦人也须受割礼等。

耶稣传道时,法利赛人要求门徒“饭前洗手”,这是人的传统,不是神的律法。耶稣批判他们说:“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马太福音》 15:11 )神的律法是关乎道德善恶才设定为律法,而“饭前洗手”虽讲卫生,但变成道德义务后,不洗手就成了“犯规”。他们以人的传统取代神的律法,本质上是以自己取代神的位置来立法。

饭前洗手不洗手,是“道德中立”(adiaphora-indifferent things)的事项,是无关紧要的事项(indifferent things)。

法利赛人要求外邦人也须受割礼。“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拉太书615。在这类事情上添加人为的规矩,捆绑了人的良心是错误的。主耶稣的意思是给人自由,他们却捆绑人的良心,把人的传统替代神的律法。擅自制定给人定罪的标准,偏离了神的标准。

在耶稣基督里,本来我们得救以后,只要不违反神定的律法就不被定罪了,但是在法利赛人外加的传统规条里,你可能还是犯罪的,因为法利赛人成了他人道德的法官和立法者,偏离了神的律法,扭曲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无关紧要“matters that are indifferent”就是“道德中立”的事项,是那些神没有设定律法和诫命要求我们必须做的,或禁止我们做的,在这些事上没有对错,基督徒有个人的自由权利。

主耶稣赐给我们的是要我们靠着得救和成圣的真道,要我们与神和好,与人和好。与神定的道德律法不相关的事,不会影响我们的得救和成圣,自然就是基督徒本该享有的自由权利范围。如果我们在这些个人自由的权利事项上,自己定了人为的规条加在别人身上,就是操控别人,PUA别人,侵犯了他人的自由权利。

要求教会里面只能讲神学,不能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媒体、教育,不能结合现实。但《圣经•使徒行传》记载,保罗到耶路撒冷第一次被捕时说,他是罗马公民,要上诉到罗马,控告法利赛人对他的指控(践踏律法、污秽圣殿)是子虚乌有,这是不是讲法律?这也告诉我们当世俗的法律赋予我们权利时,我们就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保罗就是这么做的。所以他第一次被捕上诉到罗马,并且还写了非常好的辩护材料——《使徒行传》,这是一个维权的事件。保罗在罗马被囚禁两年并传教,后来被释放了。保罗是在第二次被捕(尼禄时代逼迫基督徒)的时候才殉道的。

如果教会只能讲神学不能讲政治、经济、法律等,信徒就无法明白《圣经》真理,必须按正意分解《圣经》,把它掰开了揉碎了,才能明白。所以不能把神学与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隔开。

再如:父母干预子女婚姻属于人为规条,父母可以给子女提供建议但无权代替子女做决定,否则就侵犯了子女的婚姻自由;或者父母给子女制定必须要考上“985”大学的规条也属于人为规条,可以鼓励孩子学习,但不能把自己的好恶作为道德律加在孩子身上。

父母应当要教育孩子有系统的信仰和道德观念,但不要侵犯孩子的个人尊严与自由。从“多管闲事”转变到“管该管之事,不管不该管之事”,作一个“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服事好家人和弟兄姊妹。

三、在道德中立事项上彼此包容

“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吃了不会更好,不吃也不会更坏。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哥林多前书849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第一,我们有自由吃这肉,但我们吃了不会更好,不吃也不会更坏,属于“道德中性”的事;第二,吃的人若不认为那是祭偶像之物,心中不存在偶像,就可以吃,不犯罪;第三,不吃的人不吃也不犯罪,因为“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不吃也是没关系;第四,认为吃拜偶像的肉是犯罪却还吃,那就是犯罪:“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23

《罗马书》14章1节:“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所以,信心刚强、不怕吃祭肉的人,要接纳信心软弱、以为吃祭肉是犯罪的人。不在他面前吃,不促使他做心中以为是犯罪的事。

不操控、不强迫别人,这叫彼此接纳、彼此相爱。“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罗马书》141319

在神眼中,凡物没有不洁净的,都可以吃,包括所谓的“祭肉”,食物洁净的律法已经终止。神的国在乎“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righeousness, peace ,and joy in the Holy Spirit)。很多人把重点放在吃喝、养生、保健上,其实都是在做无用功,因为人的年限都是神预定的:“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传》 17:26 )所以,我们不要着眼在吃喝上,仿佛洁净的律法尚未终止;也不要以此评判别人,而要把重点放在“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上。

四、关涉神的律法与得救的福音要捍卫与践行

1.《加拉太书》的背景

保罗书信《加拉太书》中,讲到关于“外邦人得救条件”的问题是如何发生分歧又如何解决的。

在讲述整个事件过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保罗的生平与耶路撒冷会议背景:公元33—34年,保罗在大马士革路上被主耶稣的光击倒,眼睛瞎了,亚拿尼亚为他祷告、施洗,扫罗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保罗在阿拉伯旷野三年受神启示训练,回到大马士革,后上耶路撒冷见彼得、雅各,在那呆了15天。保罗回大数传福音,在这期间被圣灵提到三层天,得到了神的启示,后来安提阿教会的巴拿巴把他带到安提阿聚会一年。耶路撒冷闹饥荒,保罗和巴拿巴被安提阿教会派往耶路撒冷送慈善奉献款。后保罗被差派与巴拿巴、马可同行开启了第一次宣教旅程:前往加拉太省南部,建立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教会。

保罗回到安提阿后,有耶路撒冷的热心于摩西律法、自称是基督徒的犹太主义者,来到小亚细亚各教会,从三方面攻击保罗的教训:第一,诋毁保罗,质疑他的使徒职分;第二,认为外邦人须受割礼、先犹太化才能得救;第三,反对保罗只讲得救靠恩典不靠律法,强调在恩典之外须遵守犹太礼仪和规条。他们说“你们若不守割礼,不能得救”。针对这些攻击,保罗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拉太书5:1此处经文里的“奴仆的轭”意指律法。

保罗、巴拿巴和提多为此上耶路撒冷讨论律法问题:“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使徒行传》15:1—2

保罗从耶路撒冷回来后不久就写了《加拉太书》:“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加拉太书》2:1—4)“假弟兄”说明这些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

2.耶路撒冷长老会议决议

耶路撒冷长老会决议割礼是否还是神的律法、得救的必要条件:“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使徒行传 》15:5—6 )

彼得发言:“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使徒行传》15:7—11)

彼得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神启示彼得食物洁净律已终止:第二天,他们行路将近那城。彼得约在午正,上房顶去祷告,觉得饿了想要吃。那家的人正预备饭的时候,彼得魂游象外,看见天开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又有声音向他说:‘彼得,起来,宰了吃!’彼得却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使徒行传》10915彼得还思想那异象的时候,圣灵向他说:有三个人来找你。起来,下去,和他们同往,不要疑惑,因为是我差他们来的。’”(《使徒行传 1019——20

神差派彼得给外邦人罗马百夫长哥尼流传福音,在路上神通过异象告诉他“无论什么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洁净的”(《使徒行传》 10:28 ),所以彼得没有把犹太人的重担割礼加给哥尼流,而且彼得住在他们家几天,与他们同吃外邦饭食。

这与犹太人的饮食律法不符合,因为旧约时代,神拣选以色列为子民,订立饮食律法,借着“分别”来教导以色列人要圣洁。但新约时代,神有权废除食物洁净律法,因为主耶稣的舍身牺牲作成救赎,是给所有国家和民族的人们预备的,包括犹太人也包括外邦人。洁净的来源,是靠主耶稣所流的宝血救罪,带来人内心的洁净。外在仪式上的食物洁净规矩,是预表主耶稣的宝血洁净人的罪,救赎一旦作成,就终止其效力了,上帝启示给彼得也启示给保罗。这就是新教改教运动的五个唯独中的“唯独信心”。

新教改教运动的五个唯独是:唯独《圣经》(《圣经》是信仰的最高权威和准则)、唯独信心(唯独因信耶稣而称义,善行、功德不能使人得救)、唯独恩典(救恩是神的礼物,人不能赚取救恩)、唯独耶稣(基督是信仰中心,不是马利亚)、唯独神的荣耀(荣耀全归神,不归圣徒或教皇)。

雅各的发言与决议:他们住了声,雅各就说:“诸位弟兄,请听我的话。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正如经上所写的:‘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使徒行传》15:13—21)

从雅各这段话可以看出:在关于“吃祭偶像之物”上与保罗所说不同,大家往往把雅各说的话当成律法,但要注意的是:第一,雅各不是使徒,雅各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是耶稣的肉身弟弟,耶稣复活后向他显现才信主,他虽是忠心至死的好仆人(在公元62年为主殉道),但他不是使徒,未受关于“礼仪律终止”的启示。第二,《加拉太书》写在耶路撒冷教会会议结束之后,后法优于前法,正是因为前面说的不够准确,上帝要使用保罗,把这个道理说得更清楚。

会议决议:“于是写信交付他们,内中说:‘使徒和作长老的弟兄们问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外邦众弟兄的安。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有古卷在此有“你们必须受割礼,守摩西的律法。”)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所以我们同心定意拣选几个人,差他们同我们所亲爱的巴拿巴和保罗往你们那里去。这二人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我们就差了犹大和西拉,他们也要亲口诉说这些事。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他们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众人,交付书信。”(《使徒行传》15:23—30)

但是,保罗后来写了《加拉太书》特意来论述:你们“必须受割礼、守摩西的律法”这是人为的规条,是错误的律法。

由此可见,彼得和保罗的意见与雅各长老有细微不同,而耶路撒冷教会会议的决议中,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但是“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说明长老会议决议是劝勉性、非强制性律法。

3.保罗捍卫神的律法与得救的福音

(1)批评彼得装假行为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加拉太书》2:11—14)这是“从众心理”,也是“软弱者的专制”,就是一个人把他的规矩加别人头上,其他人都害怕屈服,大家都跟着装假。可见,假设关于食物的律法不被明文废除,很多教会可能会被带偏,彼得的装假行为遭到了保罗的批评。

(2)驳斥“行律法称义”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书》2:15—21)

(3)拆毁割礼与食物洁净律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拉太书》6:13—15)

“无关紧要”就是“道德中立”的事项,指神在旧约时代设定的这条律法已经成就在主耶稣身上了,男孩出生8天割包皮流血,预表耶稣要流血“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参《以赛亚书》538),耶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的时候,已经实现了割礼所预表的救赎。所以割礼的律法终止了。

新约时代,割礼成为了“无关紧要”(道德中性)的事,不影响我们的得救和成圣,自然就是基督徒本该享有的自由权利范围。如果有耶路撒冷来的“假弟兄”在这些属于个人自由权利事项上,又自己定了人为的规条要加在外邦人教会上面,就是以自己的意思操控别人,PUA别人,践踏基督徒的自由权利。因此耶路撒冷会议以后,保罗写信给第一次宣教建立的加拉太省的各个教会,明确告诉他们基督徒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不必须行割礼,也不必须守饮食洁净律。这两条都已经拆毁了。

4.教会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因此,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替你们祈祷。谅必你们曾听见神赐恩给我,将关切你们的职分托付我,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以弗所书3:16)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圣灵把福音的奥秘启示给圣使徒(十二使徒)和先知。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以弗所书21316“两下”指的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如今外邦人和犹太人了没有隔离了,因为耶稣基督自己成就了因信称义的条件,舍身受死、作成救赎代价。“因为我们两下藉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以弗所书21820意思是神启示的权威是从使徒和先知传出来的。

《圣经》之所以是正典,因为它都是出于使徒和先知所见证的耶稣基督。所以当教义有不同理解时,从哪里找神话语的权威?使徒是神所使用的传话人,如同先知是旧约时代神使用的传话人,所以当听从使徒的教导。保罗和彼得都有主耶稣拣选的使徒身份,他们的信息都来自神的启示。所以,使徒保罗的书信,和使徒彼得的发言具有更高的权威性,胜过雅各长老的发言。神所启示给保罗的信息和启示给彼得的信息是一致的:割礼和食物洁净律都是分别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墙,已经被拆毁了,割礼和食物洁净律终止了。

“吃什么不吃什么”是“道德中性”的问题,在这类问题上,基督徒们有自由权利为自己作决定,人人都有自由的事物,我们不应该过多地纠结这类事物。把吃喝当成一个道德问题,把身体健康当成一个最重要的目标,都不合乎《圣经》价值观。《圣经》要整本阅读、以经解经。《圣经》记载得很真实,让我们看见教会的决议也未必都是绝对的真理,可能出于人的意思。上帝通过保罗写的《加拉太书》《罗马书》《以弗所书》和彼得所接受的神的异象具体地传达“因信称义”的教义。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书》2:19—21)“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拉太书》4:4—7)

因此,是神的恩,解决了人支付不起欠行全律法债的问题,主耶稣基督替我们还了行律法的债,白白赐给我们救恩,使我们“因信称义”。相反不接受主耶稣作成的赎价的:“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拉太书》5:4)但神定的律法(十诫,爱神、爱人如己,登山宝训)仍然是要守的,保罗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加拉太书》5:13)

五、如何回应“软弱者的专制”?

既然饮食洁净律终止了,吃什么喝什么都是基督徒的自由,有些人坚持要吃素不吃肉,这是道德中立事项。保罗认为在饮食上有顾忌的人是属灵的“软弱者”,他在饮食上的敏感和顾忌,表明他缺乏信心。

对于基督徒个人,我们要彼此接纳不要相咬相吞: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罗马书1413

因此,吃什么都可以,彼此接纳不互相论断就是最好的方法。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可用“无关紧要之事”论断人。神不以道德中立的事给人定罪,我们更不能。

从耶路撒冷教会到安提阿教会来的法利赛门的人(假弟兄),给安提阿教立规矩:“要求外邦人行割礼、守完全的摩西律法,包括食物洁净律—先成为犹太人,再成为基督徒。”这是属灵弱者的专制者。

属灵软弱者(不信因信称义):要把规条加在外邦人教会头上,不仅是安提阿教会,也包括保罗宣宣教第一次建立的南加拉太地区的各教会,还有以后要建的所有亚洲欧洲的教会。而且不只是那时,传统如果错了,一代一代遵行下去,一代一代都会错的。所以耶路撒冷教会使徒长老们必须开会做决议。

彼得后来到了安提阿教会,见到耶路撒冷那些软弱的弟兄来了,被迫装假,不敢吃猪肉,这种现象就是属灵弱者的专制,起源于少数人的操控欲望。所以,保罗回来必须得写书信,用神的启示来反击弱者的专制,不能向“另一个福音”妥协。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拉太书51 )保罗批评妄图在外邦人教会施行专制律法的少数人说:“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加拉太书》 5:10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加拉太书》5:12)可见,保罗绝不会容忍人违反神的旨意将割礼和食物律法重新引入到外邦人的教会中。(我们要感谢保罗公开的批评,否则今天教会弟兄都要行割礼,大家都要不吃猪肉。)保罗反对在《圣经》(神的启示)之外,加上法利赛人强加的道德规条。《加拉太书》也是古典自由精神的出处。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168“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拉太书》11112保罗没有允许别人随意更改主所启示的福音,我们今天也不能,唯独《圣经》是真道的至高标准,因为它记载的是神通过启示给使徒而传递给我们的宝贵福音。

加尔文在答复天主教枢机主教、宣布日内瓦离开天主教原因的信函——《答萨多雷书》中说:因信称义的教义一被除掉,基督的荣光即被消灭,宗教的信仰即被废弃,教会本身即被毁坏,而得救的盼望也完全被推翻。

因此,我们要传纯正的福音,维护基督里的自由:警惕两个陷阱:反律主义(马西昂主义、恩典福音、属世基督徒)和律法主义(靠行为称义、选择性执法、人为规条、道德中立事项不给人立法);对道德中立的事项彼此接纳、彼此包容;纯正的福音不能妥协,不包容“属灵弱者的专制”。教会只有神治,没有人治。

特别提醒:在道德中立的事项上,不要接受别人擅自制定的规条,也不要轻易地给别人立规矩。饮食看病、穿衣戴帽、饭前洗手、考什么大学、学什么专业,做什么工作、业余爱好等,都是“道德中立”事项,也都属于个人自由,不要操控别人,包括自己的儿女。多关注作人的道德品质,遵守十诫,爱神爱人,关心社会,帮助邻舍,维护公义,这都是神的道德律法,是重要的事项。如果遇到校园霸凌,家长要了解事实,找老师、校长、教育局,让霸凌的孩子给受伤害的孩子书面道歉,维护学校的公平公正的风气,保护青少年身心灵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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