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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复活的史实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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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复活的史实与意义

作者:雪薇

导语:道不同,文化和制度就不同。耶稣基督的道“爱人如己”使人民受益;国王“自以为神”非基督的道挤压弱势群体,人民没有基本的自由权利,从阿拉伯国家王室强迫婚姻案就可以看出。所以人类需要转向耶稣基督——复活的神,祂是创始成终的神,是道的化身。每年的复活节,世界各地的教会都会纪念主耶稣复活。慕道友可能有疑问:耶稣复活是真实的历史事件,还是虚构的神话?耶稣的身份是人还是神?祂的受死与复活给人类和世界带来了哪些益处、意义和改变?本文来尝试回答这些问题。

一、世界的“神”给人带来什么?

——从阿拉伯国家王室强迫婚姻案说起

1.阿拉伯国家王室强迫婚姻案

(1)沙特王子Nasir出逃事件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神”,那么这些“神”究竟给人带来了什么?先从近几年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事件说起。

有一位沙特阿拉伯的国王命令儿子纳什尔(Nasir,1990年出生)把自己已婚三年的妻子让给他。纳什尔咨询了伊斯兰教的权威人士,得到的回答是:国王既是国家的统治者,也是宗教领袖,是安拉在一个国家的代理人,因此必须绝对顺服。沙特阿拉伯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纳什尔本来是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他向安拉的一切祷告都无济于事,于是他的精神世界崩塌了,最终在绝望中开始搜索其他宗教,寻找公正的出路。

后来,纳什尔在网上接触到基督教,发现只有基督教的神是站在孤儿、寡妇等弱势群体一边,而不是站在大祭司、法利赛人等有权势的阶层一边。他通过阅读《圣经》和听道,最终决定信主,成为基督徒,并向主耶稣祷告。祷告后不久,上帝就使他父亲(一个身体非常好、几乎从不生病的国王)突然生病,需要送往欧洲治疗。于是,他和妻子在其他基督徒的帮助下成功逃离王宫,来到了一个欧洲国家,并在那里开始了新生活。

在一个自称安拉代理人的国王统治下,连王子都无法保障自己妻子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只能逃亡,反而是欧洲教会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帮助他们在自由之地扎下了根。2024年,纳什尔34岁,开始公开为主作信仰改变的和生命改变见证,他从安拉的体系走入了基督的体系,接受主耶稣为唯一的救主,并帮助其他人认识耶稣基督。

(2)迪拜王妃离婚案

2019年,迪拜酋长的二王妃哈雅(约旦公主,牛津大学毕业),为了阻止酋长将12岁未成年的女儿嫁给沙特王储,乘着国王不在国内期间,带着12岁的女儿和8 岁的儿子逃亡到伦敦,并在英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胜诉,成功与国王解除了婚姻关系。

迪拜酋长这种践踏妇女和儿童身心健康和自主意志的强迫行为,严重违反联合国的基本人权公约。英国法院给了这位王妃和她女儿公平的判决,保障了她和女儿的婚姻自由与基本人权。

以上两个案例都违反了女性或儿童的基本人权,把强制性的婚姻加在女性身上,事实上就是把女性当成了奴隶,在国际法上叫做“事实上的奴隶制”(de facto slavery),即名义上没有奴隶制,但事实上却剥夺某些人的自由,实施奴隶制的行为。

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信仰的不同带来了人权的极大差别,这两个案例的受害者只有逃离了伊斯兰教的统治范围,到了基督教国家,才获得了自由权利的保障。

2.不同文化信仰带来的不同结果

(1)基督文化的法治保护穷人

美国也有坏人,比如爱泼斯坦案:爱泼斯坦诱骗少女到萝莉岛,强迫她们为富豪政要提供性服务,因此被判刑入狱,涉及上过萝莉岛的那些的富豪政要名声扫地,甚至前总统克林顿都要接受议会的质询。

个人总是有可能犯罪的,但不同的是,怎么对待这种罪行?美国法律惩罚了这种蔑视人权的行为,美国法院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利。爱泼斯坦被判坐牢说明:富豪高官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些接受过服务或是有嫌疑的人,都要接受议会的质询,哪怕前总统克林顿都不能逃脱审查。所以他们尽量撇清自己跟爱泼斯坦的关系。可见,从法制上来说,法律是站在弱者一边的。

基督教国家的政教分离是“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马太福音》22:21),上帝管理人的灵魂,世俗事务由政府来管理。

(2)伊斯兰教的法保护国王

反观阿拉伯国家,国王把女人当成满足个人私欲或者政治意愿的工具,强迫儿媳与儿子离婚嫁给自己,或强迫女儿幼年就嫁给政治联姻的盟友,侵害她们的身心灵,但是没有人敢于公开反对国王的行为。因为国王既是政治权力,又是宗教权威,没有人可以制衡,伊斯兰法在国王之下,反对国王都会遭国王报复,最后只能逃离,这就是落后的信仰文化和没有权力制衡的制度共同造成的后果。

(3)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挤压弱势群体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妻”关系,也曾带来类似问题。例如:澳门赌王何鸿燊,自己娶了4个老婆,却要求女儿何超琼接受包办婚姻,嫁给指定的商业伙伴,这就是“三纲五常”中的“父子”关系——因为我是你的父亲,所以我说了算,为了家族的利益,你就得嫁给我想要你嫁的人。最后导致他女儿男朋友自杀,女儿的婚姻不幸、离婚、不婚。中国父母侵犯儿女婚姻权利,都是违反现代文明的思想价值观的。赌王的家庭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家庭,女儿却没有与谁结婚的自主权利,她这样的人生谈得上幸福吗?这是不是我们传统价值观的问题?如果继续执行这种绝对的“君臣、父子、夫妻”关系的话,一定会导致悲剧。中国类似婚姻被父母操控的例子很多,连鲁迅、胡适这样的名人也不例外。

中国有传统文化,但是传统文化并非真理(例如,女人裹小脚),传统文化常以一个人的牺牲来成全另一个人或家族。凭什么决定牺牲这个人呢?把人群划分成“被牺牲的”和“牺牲别人的”两群人,这非常不公平,没有公义可言。今天我们经过改革开放,接受了西方的全球化,大大削弱了这种传统文化的思想影响,减少了对弱势群体基本自由权利事实上的挤压。如果传统文化的一些糟粕没有被继续挖出来、明确地抛弃的话,仍会继续发生蚕食人基本自由权利的后果。

不同的信仰带来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制度,它们之间确实是有高低之分的。

3.国际法基于基督教价值观

欧洲国家为什么能在迪拜王妃哈雅的案子里判她们自由,这涉及到国际法,国际法最早被称为“万民法”(Jus gentium)。格劳修斯——一位荷兰(荷兰是倡导自然法的国家)的基督徒是现在国际法的鼻祖,是他把国际法从“万民法”改变成了“文明国家的法”(Law of Civilized Nations),即欧洲以基督信仰为核心的国家,根据自然法所遵循的一些法律原则所立的法,因此它必然保护基本人权。

《联合国宪章》第六十八条也规定了联合国要建立人权委员会,制定人权方面的条约。二战后主要由“雅尔塔会议”的三巨头——美、英、苏三国建立联合国的法律文件。这三国再加上中、法成为安理会五常国家,其中除了中国以外都是基督信仰的国家,所以《联合国宪章》以及《人权宣言》和《人权公约》制定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基督文明的价值观。

1948年就已经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其核心原则包括:

第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跟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富有理性跟良心,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彼此相待。

第二,人人有权享受本宣言所载明的一切权利跟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

第三,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盟约》第九条)。

第四,任何人不得使人成为奴隶或奴役人;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盟约》第八条)。(有的国家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奴隶制,但却有一个事实上的奴隶制,这也是不行的。)

所以,国际条约是根据基督信仰文明国家的标准所制定的,因此国际法能够约束权力,成为公义的标准,并且欧洲法院能够保护弱者,帮助人解脱困局。

沙特阿拉伯王子Nasir 按照人权宣言,有权帮助妻子从“事实上的奴隶状况”下解脱,获得人身自由,保护他和妻子合法婚姻的排他性权利—即使威胁到他妻子权利的人是自己的父亲和国王。

哈雅王妃对于12岁女儿的保护也是一样符合女儿的基本自由权利和婚姻自由权利。 这就是“人人平等”的含义, 你是国王,也并不因此享有践踏人民基本权利的权力。欧洲国家的法院就会按照这样的文明国家制定的法—国际条约的规则来保护外国人的人权。

只有逃到国外,才能有欧洲的执法机关给他们提供人权保障和公正的待遇。所以,什么是文明?什么是不文明?在涉及具体切身利益的时候,就会一目了然。文明给所有人民带来幸福,不文明给国王带来更多福祉,却以牺牲国民的福祉为代价。

结论:阿拉伯世界的国王,政教不分,国王以自己为神,如果他的儿子纳什尔信错了神,可能会失去生命、财产、地位、妻子等。迪拜的哈雅王妃的案例也证明了这点。这样的“神”,你敢信吗?

通过事实比较,我们才能知道为什么我们需要转向耶稣基督——复活的神。那么,下面我们探讨核心的问题:耶稣基督的身份是什么?为什么说祂是真神?祂的复活是否真实?

二、复活的耶稣基督是真实存在的人物吗?

1.历史学家给出历史证据

历史学家给出了耶稣是历史人物不是神话的历史证据。罗马帝国的历史学家塔西佗和犹太人的历史学家弗拉维奥·约瑟夫斯分别在其著作中提到了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历史事件。

塔西佗于公元116年左右著《编年史》(Annals),又称《年鉴》,记录罗马帝国每年发生的大事。其中第15卷第44章记载,公元64年,罗马皇帝尼禄如何寻找替罪羊来掩盖罗马大火中提到了耶稣之死:“那个被他们称为基督的人,在提比略统治时期,被罗马巡抚本丢·彼拉多处以极刑。”(当时的犹大叫叙利亚省,是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本丢·彼拉多是他们的总督或叫巡抚。)这是非基督教的罗马史学家对耶稣存在及其被彼拉多处死的最重要、最权威的确认之一。塔西佗本人并不信耶稣,他对基督徒带有偏见,称基督教为“有害的迷信”,但是他确认了耶稣的存在及其是被本丢·彼拉多处死历史事实。

弗拉维奥·约瑟夫斯的著作《犹太古史》(The Jewish War),写于公元93年左右,有两段被称为约瑟夫斯的证言,其中最广为接受的核心段落(第18卷第3章第3节明)确写到:“这时出现了耶稣,一个智慧人。他行奇事,又是教导真理的导师,吸引了许多犹太人和外邦人归附他。彼拉多在犹太人领袖的怂恿下,判处他钉十字架,那些从起初就爱他的人并没有离弃他。”

这些都是《圣经》之外,历史学者们所记载的耶稣受死和传教的历史。《圣经》不是小说,不是神话,它是一本历史书,记载的是真实的事情,哪怕其中的《诗篇》,也都有具体的经历中得到一些感悟或向神的一些祈求,都是与事实相连的。

2.电影《复活》中罗马军官调查证明

电影《复活》中罗马军官调查耶稣复活是事实而非虚构。

2016年,日本索尼公司和哥伦比亚制片公司合作制作的电影《复活》,以“调查案件”的角度,将《圣经》和历史记录进行了戏剧化地重构,还原了耶稣复活的事件。其中讲到主耶稣被控告和判刑受死以后,大祭司该亚法求彼拉多认定:“门徒们偷走了耶稣的尸体,还制造和散布谣言,说耶稣复活了,带来社会不稳定,所以要抓造谣、传谣的耶稣门徒们,保持社会稳定。”彼拉多就派遣罗马军队的一位干练的护民官克拉维斯负责调查:寻找耶稣的尸体,和耶稣的门徒们,证明耶稣没有复活,复活是门徒造谣。

结果克拉维斯非常负责地找到了守耶稣墓地的士兵,其中一位在耶稣基督复活时因惧怕而脱岗,擅自逃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进而被大祭司买通,说了谎话,后来彼拉多赦免了他们擅自脱离岗位的罪,让他们回到罗马军队。克拉维斯在现场发现了装酒的皮带,坟墓石头门上的绳子没有被人割断的痕迹,都是绷断的,坟墓口的大石头需要七个人一起才推得动等。他就找当晚的两位士兵对质,说他们一定说了谎,再三追问后,士兵说了真话:他们在周日凌晨看见了强烈的大光,石头挪动了,坟墓空了,还有奇怪的声音,他们二人吓跑了,于是去找大祭司,结果大祭司授意他们说是门徒来偷走了尸体。因为大祭司认为耶稣是冒名的弥赛亚,是异端。

而后,克拉维斯又买通了眼线,找到了抹大拉的玛利亚所在的地方,顺藤摸瓜就找到了门徒们聚会的房间,看到主耶稣正坐在门徒中间向他们显现,耶稣让使徒多马伸手摸祂被枪刺过的肋旁,证明耶稣是真地复活了,后来主耶稣就不见了。

这次克拉维斯亲眼见到这位主耶稣就是他在十字架上曾经见到的那个死刑犯,还有勒下的伤口就是他指示手下兵丁刺破的,他自己亲眼确认了就是耶稣!确认耶稣真的复活了。

电影《复活》讲述了复活的耶稣怎么改变了一个罗马护民官的命运,克拉维斯原本认为“人死不能复生”,但在亲眼见到耶稣之后开始思考“耶稣是谁”。于是他离开罗马军队,跟随门徒前往加利利。在那里,他再次见到耶稣显现,见证祂与门徒们的互动——叫他们下网捕鱼,在岸上给他们做面饼和鱼吃,问彼得三遍“你爱我吗?”然后嘱咐彼得说你牧养我的羊。克拉维斯确认了祂是真神,从此放弃了原来的信仰(阿波罗神),转而信靠耶稣。

3.使徒保罗在书信中证明

使徒保罗在书信中证明主耶稣复活后向很多人显现过:“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哥林多前书》15:3—8)保罗之所以在书信中写到这些群体性见证,正是因为其中的大多数人都还在,是可验证的。

综上可见,耶稣基督的复活有史料,有可调查的细节和多人、群体、长期一致的见证支持。由此,引出下一个关键的问题:耶稣的复活证明祂的身份是什么?

三、复活证明了耶稣确实是神的儿子(神性的印证)

1.旧约预言的应验

在《旧约》中,多位先知已经预言了弥赛亚(基督)的身份与经历:弥迦先知预言“弥赛亚”要出生在伯利恒;以赛亚和但以理先知预言弥赛亚要先为人们受苦,还要被剪除(受死),承担人类的罪孽的后果;耶利米先知预言大卫的后代中将兴起“公义的苗裔”,耶稣确实出生于大卫的家族;大卫的《诗篇》第22篇预言了耶稣上十字架的具体情形,第16篇预言了耶稣的死里复活等等。“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篇》16:10)这些预言都在耶稣身上得到了应验。

2.施洗约翰的见证

到新约时代,给主预备道路的先知施洗约翰见证圣灵降落在主耶稣的身上,知道耶稣基督就是神的儿子。施洗约翰是上帝安排差派来带领人们认识耶稣的先知。他奉差在主耶稣来到之前给人施洗,领人悔改,也给主耶稣施洗,耶稣说”要尽诸般的义”,也使人们认识主耶稣的身份。“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2—34)

施洗约翰先前也并不认识拿撒勒的木匠耶稣是神的儿子,但是天父上帝亲自指示他,圣灵也降临作为印证,因此他确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是用圣灵施洗的那一位。上帝、圣灵、施洗约翰都给耶稣作了见证。

我们知道施洗约翰的人品,他是不肯说假话的。因为他敢指责君王的罪——希律王娶了兄弟之妻不应该,结果被判刑。后来希律王为了取悦女儿和妻子杀了他,所以他是一个宁愿殉道,也不肯说假话、讨好国王的人,这样的品格使他不可能在主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件事上说假话。

3.耶稣自己的预言

耶稣在世的时候也曾经多次预言自己会被杀,并且在第三天复活:“又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路加福音》9:22)复活是对祂一切言行的最终确认。拥有复活的生命才叫“胜过死亡”,假如耶稣没有复活,就不能胜过死亡,人类还是死亡面前的败将,无人能救我们脱离死亡。人特别惧怕死亡,好像“人死如灯灭”,不知道死后有什么。如果今生就是我们仅有的时间,那么人人可能纵情声色,反正都是要死的。而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告诉我们上帝是有使人从死里复活的大能的。祂既然能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祂也能使一切人从死里复活,就如耶稣使拉撒路死后三天从死里复活一样。

所以,耶稣不仅仅是一位伟大的道德导师或者先知,而且是“道成肉身”的神本身,因为祂拥有胜过死亡的权柄。任何一个其他的老师都不能使你从死里复活,儒释道创始人看上去挺伟大,也有很多好的道德原则,但是他们没有战胜死亡的权柄,只是老师而已。你可以有很多老师,但只有耶稣基督能够战胜死亡,有使死人复活的权力,所以耶稣是神。

4.门徒的集体见证

耶稣耶稣所拣选的门徒后来都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弥赛亚(基督):“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0—41)“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力:‘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约翰福音》1:45)“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16)“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吗?’西门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约翰福音》6:67—69)

以上是耶稣所拣选的十二使徒,在不同的地方确认耶稣基督就是神的儿子,就是弥赛亚,所以他们跟随祂。

因此,耶稣不仅是老师、先知,祂也是道成肉身、替我们死、被埋葬又复活的神,拥有胜过死亡的权柄,祂的复活对人类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四、耶稣复活的历史意义

1.胜过了罪与死亡的权势(救赎的完成)

耶稣复活胜过了罪与死亡的权势,完成了救赎。“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按照上帝的标准,没有人是没有犯过罪的。罪带来死亡,耶稣在十字架上承担人类的罪,为罪人而死。复活表明祂不仅仅死了,而且战胜了罪的结果——死亡。复活意味着罪的枷锁被彻底打破,死亡不再是人类的终点,而是通往永生的门槛,是“睡了”。所以耶稣说拉撒路“睡了”,不说“死了”。主耶稣再来的时候死人还将复活,就像拉撒路一样耶稣把他从坟墓里呼召出来,这就完成了救赎:“凡活着信我的人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6)

门徒们知道了主耶稣是神的儿子,耶稣给他们用圣灵施了洗,使他们有了真信心,可以享用主耶稣的赦罪之恩,也有永生,有未来身体的复活,不能被死亡辖制住。这就解决了人对死亡和死后不可知前途的恐惧。

任何一位凡人领袖(儒释道哲学以及伊斯兰教的创始人都是人)以及虚构的假神(古罗马古希腊的神明)都不可能解决人如何胜过罪、跨越生死,永恒存在的问题,除了真神的儿子主耶稣。 这是真神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创造了宇宙以及人类的全知、全能、全在、全善的神和神独生儿子的救赎之功,能赦免信他之人的罪。所有的老师、先知都没有赦罪的功能。他们永远不能完全解决人的犯罪问题。

2.使信徒的“称义”成为现实

保罗在《罗马书》中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4:25)如果耶稣只死不复活,那祂只是替我们承受了惩罚,但我们依然处于罪的状态中。祂的复活表明,神对罪的惩罚已经完全满足,完成了救赎的献祭,神悦纳了基督的牺牲,因此信徒在神面前可以被归算作“义”——就是基督的义因为信祂白白地归算给了我们(清白无罪),不是我们做的是义的。所以说耶稣的牺牲做成了救赎,祂担当了我们的罪,自己受了惩罚。如果祂不受惩罚,就归算我们为义,这也不公平。但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神,在祂没有任何不公义的事,所以耶稣替我们担当了,祂就可以归算我们为义了。

另外,我们称义也是与持续地“信耶稣”相联系的,《圣经》讲到“信”这个字使用的都是“现在时态”。因此只有过去某一次决志和受洗的时候信,是不够的;持守不改变的信心才能够得到神持续的赦罪之恩以及圣灵的帮助,使我们不断地更新生命走效仿耶稣基督的道路。我们自己做不到完全不得罪神,做不到不做犯罪的事情,因为心里的羡慕、嫉妒、恨等,按照《圣经》的标准来说都是罪。但是我们持续地信靠耶稣基督——拯救我们的神,有圣灵的帮助,我们的生命就会不断地更新。

3.赋予了人类终极的盼望(身体的复活与永生)

耶稣复活是“初熟的果子”,这意味着:祂是第一个复活的,将来信祂的人也要复活,人不仅灵魂得救,连身体也要复活,变成不朽的荣耀的身体与神永远同在,祂向人类证明了死亡不是终点。这给了面对死亡、痛苦和失去亲人的人,提供极大的安慰。人的一生无法逃避的问题,就是面对疾病、衰老和死亡。如果没有复活的盼望,人生最终是绝望;但因着耶稣复活这“初熟的果子”,我们面对死亡仍有平安。

有一首诗歌叫《我知道我的救赎者活着》,是根据义人约伯说的话写的,他在失去一切、身体生病、自己拿着瓦片坐在灰中刮身上疮的极端痛苦中,还以他的信心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约伯记》19:25—26)他有这样的信心,这就是旧约时代的义人。

《圣经》关于肉身复活的应许:“论到睡了的人,我们不愿意弟兄们不知道,恐怕你们忧伤,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了,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我们现在照主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13—17)

我给一位79岁患癌症晚期的大姐(四川某大坝的总设计师)读了这段经文,当天她就决志信主了!后来我每次去看她,她都神色平安,也很有学习《圣经》的热情,最后她离世的时候也非常安详,嘴角微微上扬,带着笑意离开了这个世界,这说明她离开的时候是带着真实复活的盼望的!

4.开启了“新创造”

耶稣复活,开启了新创造。新创造首先是改变人的灵魂:“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17但复活不仅仅关乎个人的灵魂,它还标志着神对整个堕落宇宙的修复工作已经启动。神不仅拯救个人,最终还要更新天地,消灭一切疾病、痛苦和眼泪,恢复起初的完美。

一方面,对于个人,耶稣复活后,用圣灵给所有门徒施洗,给我们带来重生与新生命,发生个人信仰层面的生命转化。复活不仅仅是一个历史事件,也是一种“能力”,运行在每一个信祂的人身上。《圣经》说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意味着旧的那个被罪捆绑的“我”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一个有圣灵内住的新生命。这赋予了信徒战胜个人罪恶习惯、活出圣洁生活的力量。

另一方面,神的国度要渐渐建立起来。《但以理书》2章中先知将人类历史比喻为:金银铜铁泥作成的一个大雕像。世界最后的帝国是铁泥材料的帝国,就是罗马帝国以及继承罗马帝国的那些强大的国家。先知也预言有一块不是人手所造的石头将砸碎金银铜铁的雕像,渐渐长大成为一座大山。这块“石头”就是主耶稣基督,祂第一次道成肉身来到,开始了神的国度,末了祂还要再来,那时这位弥赛亚将要结束地上的一切国。

“当那列王在位的时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也不归别国的人,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以理书》2:44)在神的国度,人类的权柄和文化从宁录到敌基督都将得到清理。清理旧造,建设新的国度。

如何理解“神必另立的国度”?这与代表地上帝国的金银铜铁帝国有何不同?

西罗马帝国首都罗马城在公元410年被西哥特人攻陷时,给基督徒们带来巨大思想冲击。异教徒指责说:罗马抛弃了传统神明,改信基督教,所以遭到了惩罚。奥古斯丁就写作了《上帝之城》,通过“两座城”的理论回应:罗马帝国(无论信什么教)本质上就是一座“地上之城”,它的兴衰荣辱是世俗历史的必然,基督徒不应该把希望寄托在罗马帝国的存亡上,因为基督徒真正的家乡是“上帝之城”。奥古斯丁将“上帝之城”的特点与“地上之国”作了区分,从本质上讲,这两个城,并不是指死后的天堂与现在的尘世,也不是指教会与国家分别代表不同的权柄。区别在于存在于同一个时空中的两种属灵群体、两种爱的方式,带来的是两种终极的命运。

“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的详细定义:

上帝之城:核心驱动力是对上帝的爱成员由上帝所预知、拣选的人组成,包括旧约的圣徒、新约的基督徒,甚至一些在教会之外但内心顺服真理的人。特征是谦卑、顺服、承认自己受造物的有限性,将荣耀归给上帝,追求永恒的和平与公义。代表性人物有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寻找天上的家乡)、耶稣基督(君王)。

地上之城:核心驱动力是爱自己(乃至发展到蔑视上帝)成员由堕落的天使和被上帝遗弃的人组成。包括那些崇拜偶像、追求世俗权力、骄傲自大的人,哪怕他们表面上可能是宗教信徒或教会成员(即“混在麦子里的稗子”)。特征是骄傲、自大、追求世俗的荣耀、权力、财富和感官享受,将受造物(包括自己、国家、金钱)置于造物主之上。代表性人物有罗马建城者罗慕路斯(杀弟建城,以流血和骄傲奠基)、该隐、撒旦、尼禄皇帝等等。

“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的核心区别:

第一,爱的秩序不同(最根本的区别)

上帝之城:遵循正确的爱的秩序,即“爱上帝,并为了上帝而爱人爱己”。

地上之城:爱的秩序颠倒,即“爱自己,并为了自己而蔑视上帝”。

第二,追求的“和平”不同

上帝之城:追求“永恒的和平”,即灵魂与上帝的完全和好。在现世,它只能以一种“信仰的朝圣”状态存在,过着信、望、爱的生活。

地上之城:追求“地上的和平”,即人与人之间在世俗利益上的妥协与平衡。奥古斯丁并不认为地上的和平是邪恶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但它只是暂时的、相对的,且往往建立在强权之上(如罗马帝国的和平)。地上之城由于人们价值观的差异,必然会起纷争,无法实现永久的和平。上帝在历史中掌权,也使用某一个王制衡另一个王。

第三,“统治”的法则不同

上帝之城:以“服侍”为统治法则,领袖像牧羊人一样牺牲自己,追求的是“上帝眼中的荣耀”。

地上之城:以“统治”为法则,追求统治他人的权力,追求的是“人眼中的荣耀”(名誉、地位、凯旋式)。

第四,终极命运不同

上帝之城:在世界末日后,将升入永恒,享受与上帝同在的至高福乐。

地上之城:在世界末日时将与魔鬼一同被投入永恒的火湖,承受永远的痛苦与绝望(第二次死亡)。

正如奥古斯丁说:“在今世,两座城交织在一起,直到最后的审判才将它们分开。”

主耶稣对门徒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 (《约翰福音》14:23—24)

随着信主的人逐渐增多,以上帝为核心的“上帝之城”在地上就会不断扩张。在信耶稣的国家,就会形成文明的文化,和以《圣经》为基础的法治。联合国的人权保护公约,也是在信耶稣的国家为主的努力下制定的。

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是一把解剖人类内心动机的手术刀。它告诉人们:划分人类最高级的标准不是国籍、种族、阶级甚至教籍,而是你到底爱什么、顺服什么。一个人信什么,就以什么为生命的核心。这一理论奠定了中世纪基督教思想的基石,也深刻影响了后世如路德、加尔文等人的宗教改革思想,甚至现代政治哲学中关于“国家权力边界”也包括人权保护基本理论的探讨。这也一定会带来地上之城中社会治理方面的改善,文化的文明化。

开头两个案例中沙特阿拉伯国王的儿子和儿媳逃亡欧洲,以及迪拜的哈雅王妃带女儿逃往英国打离婚官司胜诉,都说明欧洲法院和社会的制度顺应神的道,保护人的基本自由权利,维护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两个人权公约的规则,因此最终保护了这些伊斯兰国家公民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他们所离开国家的国王,是以自己的意志为核心,而主耶稣基督为人类而死与复活,并且要信祂的门徒爱神爱人,服侍别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道”。道不同,文化和制度就不同。主耶稣的道是使人民受益的“道”,造就了一个人人普遍彼此尊重的社会。

但奥古斯丁也明确反对将“上帝之城”等同于地上的“教会组织”。因为现实中的教会里也有伪善者和不悔改的罪人(他们属于“地上之城”);同时,他也反对将“地上之城”等同于“罗马帝国”或世俗政府。世俗政府是人类堕落后的产物,但它也是上帝用来维持地上和平、抑制罪恶蔓延的工具,因此它属于地上之城,但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基督教的世俗国家,有时作出符合神旨意的选择,也有时作出不合神旨意的行动。一个人在哪个时空、哪个国家、作什么职业并不具有决定性,重要的是他或者她的心灵秩序。以神为核心、顺服神,就属于上帝之城;以人(包括自己)为核心、顺服人的意志的,就属于地上之城。终极的归宿必然因此而不同,最终体现在遵行谁的话上。

欧洲法院的判案,是按照上帝的道“爱人如己”,保护阿拉伯国家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受国王特权的践踏,维护了国王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公平边界,以神的道和公平正义为核心。“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古兰经》却把主耶稣降格成先知,把穆罕默德当作更大的先知——事实上的“神”。而穆罕默德的道与耶稣的道的区别,就带来了其信徒思想观念的差别,这差别是巨大的。欧洲国家以文明的国际法规则保护了逃亡者的合法权益,这就是“上帝之城”的做法。而“以国王为中心”的作法就是奥古斯丁说的“地上之城”的做法。这告诉我们什么树结什么果子,信耶稣和耶稣的道,才能结出文明的果子来。

5.差遣与使命的起点

复活后的耶稣并没有立刻升天,而是花了40天时间向门徒显现、教导他们,并颁布了“大使命”:“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9)基督徒的大使命:一方面去传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让他们有复活的盼望;另一方面还要教训他们遵守神的道。

如果没有复活的基督,门徒在耶稣被捕时就已经四散奔逃了;正是因为见到了复活的基督,门徒才从恐惧变为勇敢,甚至最终为了传福音而殉道。耶稣复活的事实,把基督教从一个关于“一位已故伟大领袖的追思会”,变成了一个充满生命力、宣告“神已经战胜了死亡并正在更新万物”的鲜活信仰。它是对过去(罪得赦免)、现在(活出新生命)和未来(身体复活与永生)的全面宣告。主耶稣基督的复活,带来我们个人生命的盼望,也带来人群国家走向文明进步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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